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东省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粤办函〔2019〕28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省人民政府同意对广东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作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张光军 副省长
副组长:李朝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成 员:张绍新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政委
梁 震 省司法厅副厅长
陈 剑 省财政厅副厅长
屈家树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何 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 玮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黄斌民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刘冠贤 省卫生健康委巡视员
谭 玲 省法院副院长
黄文艾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
省政府办公厅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