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
二次会议第3561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粤办函〔2019〕183号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现就徐建贤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广东省怀集县建设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的建议》(第3561号),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我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工作部署,全面系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代表所提建议对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我省表示支持并予以积极推动。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关于增加怀集县用地规模
我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已于2017年完成。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中,省里根据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将国家追加下达我省的110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全部分解下达到各地。同时,在将建设用地规模下达各地时要求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城镇体系、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协调衔接,引导人口和产业向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区域集聚;要求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示范区等用地。目前,国家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待国家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指标并下达我省后,我省将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省“一核一带一区”战略等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考虑,支持肇庆市适度增加建设用地规模,并由肇庆市在省下达的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统筹解决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业集散基地建设用地规模问题。
二、关于增加怀集县用地指标
从2018年起,我省主动适应国家计划指标不饱和供应的大趋势,推动用地计划指标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更加注重用地计划指标投放的精准性,更加注重推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以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修订印发了《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18号),明确了省市指标保障范围。其中,对省立项或省授权、委托、下放给各地级以上市立项的交通、能源、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及留用地、安置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住房,精准扶贫,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环保设施,非营利性体育、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养老、殡葬设施,劳教监狱等12类民生设施以及铁路综合开发项目用地,所需用地计划指标由省解决;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范围内符合省指标使用条件的项目均可使用省指标解决。据统计,2016-2018年,我省共下达肇庆市用地指标3.16万亩,共使用2.86万亩,使用进度90.51%,有力保障了肇庆市用地需求。
目前,我省正在根据国家的有关要求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我们将及时指导肇庆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安排怀集县用地空间,提升国土空间品质和利用效率。同时,我省将在国家正式下达2019年用地计划指标后,及时下达肇庆市用地计划指标,督促和指导肇庆市用好、用足省下达的各类指标,进一步提高指标利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我们还将积极指导怀集县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引进重大产业项目供地等获取省奖励指标,保障肇庆(怀集)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用地需求。
以上意见,供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6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