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
二次会议第6055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粤办函〔2019〕145号
民政部办公厅:
现就陈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动内地专业社工队伍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外展工作规划,保障社会和谐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代表们提出的加强粤港澳社会工作队伍培训交流、提升社工待遇等建议,符合国家关于推进青少年社会工作的政策,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推进社会工作领域职业资格互认,加强粤港澳社工的专业培训交流的工作部署一致。我省赞同代表们所提意见,将在今后的各项工作中充分研究并予以吸纳。目前,有关工作如下:
一、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
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始终将推进社会工作作为提升民政工作质量水平的重要举措,作为解决社会工作发展短板的必然要求,着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过硬、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新局面。
我省专门出台了《关于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的办法》《关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的办法》,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激励保障力度。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持证社工达8.2万人,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数达4.2万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达1486家,年度投入社会工作经费达17亿元,各项指标均居全国前列。
2014年,我省专门出台《广东省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我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实施“伙伴同行”粤东西北青少年社区矫正帮扶计划、“益苗计划”、“青藤计划”社工研究生服务团等服务,通过实名登记机制推动各地市加大力量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目前全省在册登记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达1.3万人,其中持证的有6400多人。此外,成立了全国首个省级青少年禁毒公益服务联盟,成立广东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推出“亲青伙伴”计划,并依托12355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及“广东青年之声”网络平台,全省各级共青团建设“亲青家园”等,开展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和青少年禁毒工作。
各地积极探索青年外展社工服务。深圳市启动流浪青少年群体服务,发起“街角曙光”龙岗区流浪青少年守护计划;珠海市实施“青春护航计划”,在6区15镇选取基层村居和民办学校,打造20家实体化的服务门店,主要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心理疏导、法律维权、成长指导、困难帮扶等服务,共组织青少年外展活动97场,累计服务青少年4300余人;佛山市自2015年起,在顺德区容桂街道开展“街头摘星青少年夜间外展计划”,为13至18周岁居住在容桂街道的青少年提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至今共开展恒常外展390次,接触1852人次青少年,开展夜间街头活动、夜间站点活动及专项配套活动203次,服务6147人次,提供咨询及个案86人。
二、深入持续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全力助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代表们提出的继续推动专业社工队伍建设、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外展工作规划等建议,对我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少年事务社工发展具有参考和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推进专业社工队伍建设及青年外展社工发展。
一是按照《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促进广东与港澳地区社会福利界的交流合作。我省将采取合作培训、双方互访、岗位交流等多种方式,加强粤港澳社工的专业培训交流,助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二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我省将进一步完善职业水平评价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进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继续实施广东社工“双百计划”,加大镇(街)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力度。开展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广东省社会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表彰激励力度。
三是推进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年底,实现全省青少年事务社工达2万人的目标。将继续开展各类针对青少年群体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群体、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群体、流浪乞讨青少年群体、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等的服务。借鉴香港地区外展社会工作发展的经验,开展外展社工项目,及早识别高危青少年群体,提供预防性、发展性和补救性的社会工作服务。
以上意见,供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020-8313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