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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939748/2018-02534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11-0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8〕398号
2018-12-10
时间 : 2018-12-10 15:10:4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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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18〕3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全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省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少春  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良贤  副省长

    张光军  副省长

成 员:刘 洪  省政府副秘书长

    魏宏广  省政府副秘书长

    任小铁  省政府副秘书长

    葛长伟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涂高坤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鲁修禄  省生态环境厅厅长

    彭 会  省公安厅副厅长

    方为民  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

    蒋宏奇  省生态环境厅总工程师

    刘耿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法监察局局长

    贺国庆  省水利厅副巡视员

    郑惠典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何胜庄  省应急管理厅总工程师

    黄敦新  省国资委副主任

    高国盛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 晔  广东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日常工作由省生态环境厅承担,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省委编办。


省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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