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6万亿元,同比增长13.6%,两年平均增长4.8%。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2.4%,餐饮收入增长24.5%。
基本生活类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中,饮料类、烟酒类、服装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两位数增长,同比分别增长43.1%、32.5%、12.2%和12.1%。
消费升级类增势良好。前三季度,全省限额以上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体育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2.9%、28.7%、51.6%和7.3%。大宗商品保持较快增长,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3.9%,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5.5%。
前三季度,全省线上消费继续保持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5.1%,两年平均增长22.7%。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