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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7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6%

时间 : 2019-08-30 10:17:52 来源 : 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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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7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171.37亿元,同比增长7.6%。

  一、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速快于城镇,餐饮消费增速快于商品零售

  1-7月,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广东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0%,乡村增幅比城镇增幅快1.4个百分点。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7.3%,餐饮收入增长10.2%,餐饮收入增幅比商品零售增幅快2.9个百分点。

  二、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降幅扩大

  受国际油价继续下行影响,7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下降9.1%,降幅比上月扩大1.8个百分点。1-7月,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下降5.1%,增速比上半年下降0.8个百分点。

  三、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和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增速加快

  在黄金价格持续上涨以及金银珠宝类商品网络零售促销优惠带动下,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快速增长。7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5%,增速同比加快1.1个百分点。1-7月,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8.3%,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4个百分点。

  在大型电商企业保持对文化办公用品类,尤其是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的优惠促销活动下,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保持快速增长。7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4.3%,增速同比加快11.1个百分点。1-7月,限额以上单位文化办公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11.4%,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

  在实体连锁药店业务并购、扩大连锁、会员促销,同时网络药品零售新业态快速发展的驱动下,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保持高速增长。7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4.3%,增速同比加快14.1个百分点。1-7月,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1.5%,增速比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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