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0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575.54亿元,同比增长9.0%。
一、商品零售增速明显快于餐饮消费
前三季度,全省实现商品零售29403.56亿元,同比增长9.5%,增幅同比回落1.2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2个百分点。实现餐饮收入3171.98亿元,增长4.7%,增幅同比回落1.3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低于商品零售增速4.8个百分点。
二、汽车类商品零售当月降幅收窄
在车展和国庆促销的带动下,汽车类商品零售当月降幅收窄。10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5.8%,降幅较上月收窄3.6个百分点。1-10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0.3%,增幅同比回落8.0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
三、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较快增长
受国内成品油价格上涨,价格同比涨幅扩大等影响,石油及其制品类商品零售增速加快。1-10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4.9%,增幅同比提高4.3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0.3个百分点。
四、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增速回落
受10月苹果等品牌手机促销减少影响,通讯器材类零售额增速回落,当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1.8%,增幅比上月回落11.5个百分点。1-10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5.7%,增幅同比回落1.4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
五、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速回落
受中秋节假日前移,10月促销减少等影响,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增速回落。10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1.0%、2.3%、1.3%和15.5%,增幅分别较上月回落12.4个、6.1个、4.7个和8.9个百分点。1-10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7.4%,增幅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回落0.8个百分点,饮料类、烟酒类零售额分别增长7.2%和8.1%,增幅同比分别提高2.1个和0.8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分别回落0.6个和0.7个百分点,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4.3%,增幅同比提高2.9个百分点,比前三季度提高0.1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