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1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7508.71亿元,同比增长3.6%。
一、民营工业和股份制工业企业利润增幅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平均水平。1-11月,民营企业和股份制企业实现利润总额分别为3536.69亿元、4197.86亿元,同比增长5.9%、7.9%,增幅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2.3个、4.3百分点;国有控股企业实现利润总额1202.46亿元,同比下降3.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790.64亿元,同比下降1.4%。
二、采矿业利润增长较快。1-11月,采矿业实现利润总额289.52亿元,同比增长47.2%;制造业实现利润总额6582.28亿元,增长1.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总额636.91亿元,增长12.0%。
三、电子、汽车、电力、家电四大行业利润小幅回落。1-11月,电子、汽车、电力、家电四大行业共实现利润3402.75亿元,同比增长0.9%,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利润的45.3%。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实现利润1587.29亿元,同比下降2.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实现利润782.77亿元,增长2.2%。汽车制造业实现利润541.43亿元,同比下降3.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实现利润491.26亿元,增长15.1%。
附注
1.指标解释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主营活动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成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以利润总额计算的利润率=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100%
以主营活动利润计算的利润率=主营活动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起点标准由原来的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
3.数据收集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从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报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
5.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以上市;东翼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地级市;西翼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3个地级市;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