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调查显示,2019年第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813.8元,同比增长8.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2%。按常住地划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265.9元,同比增长8.2%,增速与上年同期持平,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414.8元,同比增长8.7%,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5%。四大类收入增长情况如下:
工资性收入增长7.8%。受企业用工需求稳定和去年下半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增资政策的翘尾影响,广东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有所提高。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7267.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67.2%;增长7.8%,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61.7%。
经营净收入增长5.0%。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1346.6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5个百分点。
财产净收入增长12.1%。今年以来房屋租赁市场租金水平有所升高,珠三角地区部分村居集体红利增长明显,居民的财产净收入增长较快。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402.8元,同比增长12.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0%,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7.8%。
转移净收入增长16.1%。去年下半年以来,广东省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出台了提升失业保险金、提升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提升工伤伤残津贴等系列惠民措施,受此延伸影响,居民转移净收入大幅增长。一季度,广东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96.6元,同比增长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