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广东房地产市场逐步恢复。1-4月,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3752.80亿元,同比下降4.3%,降幅比一季度收窄4.0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23.7%,降幅比一季度收窄5.4个百分点。从工程用途看,商品住宅投资下降7.8%,办公楼投资增长1.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下降3.0%,其他投资增长9.7%。分区域看,珠三角核心区完成开发投资下降4.3%,东翼增长42.7%,西翼下降21.9%,北部生态发展区下降19.2%。
1-4月,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23.7%,降幅比一季度收窄5.4个百分点;其中,住宅下降21.9%。商品房销售额下降23.4%,降幅比一季度收窄2.0个百分点;其中,住宅下降20.1%。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沿海经济带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湛江、茂名、阳江7个地级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