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5月,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平稳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缩窄,开发企业到位资金较充足。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平稳
1-5月,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完成投资5277.18亿元,同比增长13.3%。其中,商业营业用房和其他投资增速回落。1-5月,商品住宅投资3644.72亿元,同比增长14.1%;办公楼投资420.30亿元,下降0.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486.46亿元,增长1.2%;其他投资725.70亿元,增长29.6%。
珠三角和东翼地区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加快,其他区域投资增速回落。1-5月,珠三角投资增长14.2%,增幅比一季度提高1.8个百分点;东翼增长11.5%,增幅比一季度提高1.2个百分点。西翼和山区分别增长19.5%和2.9%,增幅分别比一季度回落10.9个和3.5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的降幅收窄
1-5月,广东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5.7%,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2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1个百分点。分区域看,珠三角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速由负转正,西翼和山区地区的降幅收窄。1-5月,珠三角地区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0.4%,增幅比一季度提高0.5个百分点。西翼和山区分别下降17.9%和10.0%,降幅比一季度分别提高3.0个和2.7个百分点。
三、开发企业到位资金较为充足
1-5月,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同比增长13.8%,增幅比开发投资快0.5个百分点。其中,自筹资金增长11.2%,定金及预收款增长28.7%,个人按揭贷款增长17.2%。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按照商品房待售时间的长短可以划分为待售一年以下、待售一到三年(含一年)和待售三年以上(含三年)。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地级市;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3个地级市;粤北和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