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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5.3%

时间 : 2019-04-01 10:25:49 来源 : 广东省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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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完成投资1561.05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珠三角、东翼、西翼和山区的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增长14.4%、13.6%、28.7%和15.0%。

  一、土地购置费较快增长

  1-2月,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土地购置费增长24.1%,拉动房地产开发投资4.3个百分点。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投资分别增长10.9%和2.0%,设备工器具投资增长104.8%。

  二、商品住宅投资增速平稳

  1-2月,广东商品住宅投资1084.45亿元,增长17.5%;办公楼投资128.89亿元,增长5.8%;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56.57亿元,增长0.9%;其他投资191.13亿元,增长24.0%。

  三、商品房销售面积继续下降

  1-2月,广东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3.0%,商品房销售额下降8.2%。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下降11.9%;销售额下降7.2%。分区域看,1-2月,珠三角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2.9%,东翼和西翼商品房销售面积分别下降21.5%和13.1%,山区下降10.4%。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待售面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按照商品房待售时间的长短可以划分为待售一年以下、待售一到三年(含一年)和待售三年以上(含三年)。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粤东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4个地级市;粤西地区包括湛江、茂名、阳江3个地级市;粤北和山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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