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前三季度,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比上半年略有回落,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
一、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幅回落
前三季度,广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完成投资10295.15亿元,同比增长19.9%,增幅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比上半年回落0.3个百分点。
按工程用途分,商品住宅和办公楼投资均出现回落。前三季度,广东房地产开发投资中商品住宅投资7058.84亿元,同比增长23.5%,比上半年回落0.8个百分点;办公楼投资832.75亿元,同比下降1.2%,降幅比上半年扩大12.0个百分点;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021.44亿元,同比下降4.7%,降幅比上半年收窄4.2个百分点;其他投资1382.12亿元,同比增长44.5%,增幅比上半年提高5.2个百分点。
按区域分,前三季度,珠三角地区投资增长16.8%,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3个百分点;山区增长27.2%,增幅比上半年回落0.7个百分点;东西两翼增长39.5%,增幅比上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二、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比上半年收窄
前三季度,广东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0.7%,降幅同比扩大19.2个百分点,比上半年收窄1.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同比下降1.8%,降幅比上半年扩大0.4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销售面积同比下降11.1%,降幅比上半年收窄1.3个百分点;商品住宅销售额下降0.9%,降幅比上半年扩大0.7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前三季度,珠三角和山区的商品房销售面积降幅收窄,东西两翼降幅扩大。珠三角和山区的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分别下降13.0%和11.0%,降幅比上半年分别收窄2.6个和3.2个百分点;东西两翼的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3%,降幅比上半年扩大6.8个百分点。
附注
1.主要指标解释
房地产开发企业本年完成投资:指报告期内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该指标是按照形象进度原则统计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面积: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面积(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建筑面积)。该指标是累计数据。
商品房销售额:指报告期内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即双方签署的正式买卖合同中所确认的合同总价)。该指标与商品房销售面积同口径,也是累计数据。
2.统计范围
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3.调查方式
按月(1月份除外)进行全面调查。
4.经济区域划分
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惠州、江门、肇庆9个地级市;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包括汕头、汕尾、潮州、揭阳、湛江、茂名、阳江7个地级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梅州、河源、清远、云浮5个地级市。
5.增长速度计算
本文中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速度为名义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