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广东省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制定政策法规,明确我省大数据资产归属问题
一是2014年5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整合全省信息化资源,完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
二是2017年12月,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明确“数字政府”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获取的数据归省政府所有。
三是针对制约我省数据共享交换难的问题,我省正在制定《广东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规定政务部门之间如无法提供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拒绝其他机构提出的数据共享要求。计划以省政府名义印发该件,贯通数据孤岛,扫清工作障碍,明确解决思路。
四是省人大常委会已初步将《广东省数字政府服务管理条例》列为本届人大立法规划一类项目。
二、积极推动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
一是按照国家《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的部署,我省立即行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以省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广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粤办函〔2017〕623号),从信息系统自查、“僵尸”系统清理、网络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信息系统整合、接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政府数据开放等九个方面入手,明确十项工作任务。同时,以粵府明电形式每月下发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情况通报,切实保障工作进度。
二是为充分使用国务院部门数据,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我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统筹建设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目前,我省已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国办发〔2018〕7号)转发给全省各地各部门,通过省政务数据共享网站发布了国务院部门在国家数据共享网站发布的相关数据和公布了国家部委和省级部门数据接口申请指南,并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省政府办公厅(省信息中心)向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使用数据。
三是我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应用试点调用了公安部的人口库身份核查接口、信息查询接口和国家卫计委的出生医学证明查询接口、死亡医学证明查询接口。省残联的南粤扶残助学工程正在调用教育部的高校学籍查询接口。
四是以粤办函名义印发《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放目录(第一批)》,并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站予以公布,后续将推动各省级部门开展数据挂接工作。
三、推进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规划建设
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方案》的要求,我省正在谋划省政务大数据中心设计,建立省市一体化格局,现已初步完成《广东省政务打数据中心(一期)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是以信息资源为核心要素的全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通过建立数据采集、汇聚、治理、共享、服务、应用等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与服务体系,为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是我省“数字政府”的根基,目前已支撑“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中介服务超市平台等多项重点应用。
四、建立平台,统一提供政府数据开放服务
目前,我省通过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开放广东”推动各地各部门提供向社会发布可公开数据和服务。截至2018年7月,“开放广东”平台囊括了38个省直政府部门386个数据集和20个地级市1198个数据集。
五、积极提供财力保障
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我省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我省政府大数据平台建设特别是电子政务信息化方面的各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一是2014-2016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共计3亿元支持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其中安排省信息中心28581万元。
二是2015-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共计3亿元支持欠发达地区信息化建设。
三是2015-2017年省财政每年安排7000万元,共计2.1亿元,主要用于支付电子政务网络传输线路租用、政务大数据库建设、电子政务信息安全及政务公开试点等相关工作。
四是为支持我省大数据平台建设,省财政安排省网上办事大厅(一期)项目及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配套资金项目。其中,省网上办事大厅(一期)累计安排预算940.8万元,省网上办事大厅对接配套资金项目累计安排预算1500万元。
省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罗霞,83134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