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
三次会议第692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东江是广东省重要的饮用水源,担负着流域以及香港、广州和深圳约四千万人的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是政治水、经济水和生命水。广东省高度重视东江水质保护工作,通过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大环境监管力度、提高检测预警能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等,全力保障东江水质安全。经过流域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东江水质总体优良,供港水质至今没有异常报告。
一、关于拓展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工作范围和修订《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有关水资源条文问题
粤港持续发展与环保合作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借助这一平台,广东省定期向香港提交东岸断面水质统计资料,通报东江水质保护工作情况,并与港方建立了东江水质事故通报机制,为推进粤港合作共同保护东江水打下坚实基础。你们提出的拓展东江水质保护专题小组工作范围,以及在《粤港合作框架协议》涉及水资源条文中加入保护东江流域水资源、节约用水、共同合作开发水资源的原则性表述等建议,对东江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促进东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我们对此表示赞同。下一步,广东省将与香港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沟通,研究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促进东江水资源可持续发展问题
城市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回用是缓解水资源短缺、实现区域水资源循环利用、促进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的重要手段。再生水回用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生态的良性循环,对落实节能减排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意义重大。广东省正在积极实施一系列举措,推进东江水资源利用可持续发展。一是制定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明确“大力推进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能力较大、再生水利用需求较高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二是推进试点。作为广东省再生水利用试点城市,目前深圳市已建成多个再生水厂,再生水回用率超过30%。广东省将全面推进再生水利用试点。三是深入动员。开展节水型单位、企业、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单位、企业、社区节水意识,促进单位、企业、社区节约用水、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四是定额管理。广东省从今年2月起正式实施《广东省用水定额》(DB44/T1461-2014),充分发挥用水定额管理在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审批、用水计划下达和节水评价等工作中的刚性约束作用。五是加强宣传。通过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公益广告、环境友好标记等加强再生水回用宣传推广,消除公众在再生水使用问题上的心理障碍,提高公众对水危机严重性和污水再生利用重要性的认识。下一步,广东省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密切与香港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交流合作,共同推进节约用水相关工作。
三、关于开拓新水源,积极推进粤港海水淡化合作问题
广东省正在积极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即“西水东调”工程)建设,该工程可有效改变深圳市单一供水格局,促进珠三角水资源优化配置,使深圳市形成西江、东江“双水源”保障格局,提高供水安全性和应急备用保障能力,切实解决中长期水资源缺口及向香港供水备用水源问题。目前,该工程建设总体方案已获水利部批复,设计单位正全面开展项目建议书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力争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省级初审。
海水淡化受时空和气候影响较小,供水稳定,是增加淡水资源的开源之举,有利于缓解我国沿海缺水地区和海岛水资源短缺,优化用水结构,保障水资源持续利用。2013年2月,深圳市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为全国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城市,目前该市正在研究制定建设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并已将海水淡化产业发展纳入循环经济及节能减排、海洋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等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范围,对有关创新研发、产业化和示范工程项目予以资金扶持。2014年5月,深圳能源集团已获批开展万吨级海水淡水试点项目前期工作。下一步,广东省及深圳市将大力协调推进海水淡化试点项目,并积极加强与香港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海水淡化方面的交流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水资源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