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粤水资源〔2014〕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府管〔2016〕10号)要求,经有关单位申报和省水利厅、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专家评价验收,拟授予省委办公厅等12家单位“广东省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称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17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水利厅、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附件:广东省第二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22日
(省水利厅联系人:黄锦荣,联系电话:020-38356102;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联系人:唐汉生,联系电话:020-83132605)
附件
广东省第二批省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省委办公厅(含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政研室、省纪委办公厅)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厅
省文化厅
省卫生计生委
省审计厅
省外事办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