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审计厅关于2012年9月至2013年8月
全省“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
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2014年6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并经省政府批准,省审计厅于2013年8月至12月统一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对“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自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捐赠款物的募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结果和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扶贫济困活动,围绕“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主题,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捐赠款物募集和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良好。本次审计未发现贪污私分捐赠款物等重大违法问题。
经审计,“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款物募集、拨付、使用总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情况。
全省新增认捐194784.16万元,到账220938.24万元(含以前年度认捐未到账数)。受赠人已拨付242273.68万元(含以前年度结余未拨付数),其中拨付扶贫“双到”帮扶村建设85605.39万元,社会保障、就业、教育、医疗等公共事业55120.57万元,住房改造与村庄搬迁33056.96万元,农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16886.36万元,其他51604.40万元。上述拨付款物中已使用188194.66万元。
(二)2010年6月30日活动开始以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的情况。
全省累计认捐1251902.23万元,按捐赠合同或捐赠承诺应到账1116863.80万元,实际累计到账838462.90万元;受赠人累计拨付667098.67万元,受赠人结存171364.23万元。使用人累计拨付到受益人(资助项目)558119.72万元,使用人结存108978.95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整改情况
(一)部分受赠人对捐赠款物拨付、核算管理不够规范。有3个受赠人在捐赠资金中列支工作经费,涉及金额16.45万元;有31个受赠人对捐赠款物拨付、核算管理不够规范,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足额拨付捐赠款物、未设专户管理捐赠款物、未设明细账核算捐赠款物、会计科目核算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1758.42万元。
(二)部分使用人对捐赠款物管理不够规范。有27个使用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捐赠款物1174.99万元;有51个使用人未及时支出或转拨捐赠款物19451.34万元;有41个使用人会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594.87万元;有51个使用人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涉及资金7669.16万元。
(三)管理监督和信息公开不到位。部分县区存在违规将扶贫济困捐赠款纳入本级财政收支核算、对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贫困村庄搬迁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未按规定公布或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等问题。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各级活动管理部门和扶贫部门正在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例如,有关活动管理部门和扶贫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相关受赠人建立健全捐赠资金物资使用人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督促相关使用人纠正资金使用和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
1、捐赠款物:受赠人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接收的捐赠资金和捐赠物资;
2、受赠人:省、市、县设置的慈善会、扶贫基金会、红十字会,或经县(市、区)以上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等;
3、使用人:捐赠款物使用计划的执行、实施人;
4、受益人:捐赠款物的帮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