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年6月10日我部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6月10日-2014年6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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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核与辐射建设项目联系人: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1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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