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信材料函〔2014〕23号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2013年广东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合格企业名单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粤府办〔2010〕56号)和《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1〕46号)要求,经各市自查、省级现场验收和验收结果公示,现将2013年广东省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验收合格企业名单予以通告。
由于涉及资产抵押、债务纠纷等问题,有6家企业落后产能设备虽已关停,但未按要求彻底拆除(名单见附件验收结果为“合格*”)。有关地方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其不能恢复生产,同时制定限期拆除落后设备的工作方案,确定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挂牌督办。条件成熟立即组织拆除,并及时将现场验收情况报我办。
广东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1月3日
(联系人:雷勇强,电话:83133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