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广东省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
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公示
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每年开展一次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在2012年度产业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广州市等7个地级以上市政府和江门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等11个省产业园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余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产业园均为达标等次;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中,中山市等7个地级市政府被评为优秀等次,其余地级以上市政府均为达标等次(详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干部、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各地级以上市政府、省产业园2012年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2013年8月28日至9月3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 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州市教育路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电话:020─83133464,83191162
传 真:020─83135942,83332209
附 件:2012年度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目标责任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