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公告
尊敬的先生/女士:
根据中央编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部署,省编办正会同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府办公厅、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计厅等部门开展核查工作,并将于近期赴省直单位进行实地核查。为全面核准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欢迎您如实反映省直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对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您对广东省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020-12310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收)
邮编:510045
电子邮件:gdsbbjdjcc@163.com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21日
附件1:
机构编制违纪违规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吃空饷”;
二、超出编制限额录用、调任、转任人员;
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四、违规增加编制或设置机构;
五、擅自变更机构名称、规格、性质、职责、权限,加挂牌子等;
六、上级部门违规干预下级机构编制事项;
七、违规挪用下级编制。
附件2:
“吃空饷”的主要表现形式
通过占用编制采取以无报有、以少报多,重复报领等方式冒用、冒领、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俗称“吃空饷”,它既是机构编制违纪行为,也是组织人事和财经违纪行为。“空饷”被单位吃了,属于单位“吃空饷”,“空饷”被个人吃了,属于个人“吃空饷”。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在编不在岗,个人仍然领取、他人冒名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包括擅自离岗、长期旷工、停(带)薪留职、雇佣他人顶岗而在外从业、以借用为由长期不上岗、在外进修学习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非组织选派离岗学习、未经批准提前退养或长期病休仍按在职人员领取工资等。
二、退休、开除、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失踪、死亡却仍骗报为在编在职人员,由个人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工资的。
三、到龄不办理退休(经组织批准的除外),仍按在编在职人员领取财政拨付工资的。
四、长期事假或受党纪、政纪、法纪处分未按规定进行相应工资调整的。
五、已经调出却在原单位和现单位领取双份工资,或跨单位、跨系统借用后双重或多重领取工资的。
六、虚报人员骗取财政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