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粤府办〔2011〕31号)有关规定,经自评、测评、考评等环节考核评比,现将2011年度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予以公示。
优秀等次: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河源市、梅州市、湛江市。
良好等次:汕头市、佛山市、惠州市、汕尾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顺德区。
一般等次:韶关市、阳江市、茂名市。
公示时间从2012年8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省府办公厅(省政府应急办)反映有关情况。对事实不具体或匿名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晓智,联系电话:020-83135093。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
邮编:510031。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