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补充推荐一线教师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4号)规定,经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推荐和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同意,补充推荐佛山启聪学校何智芳同志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现对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日23日-28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全国“两基”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在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电话:020-37627828,传真:020-37626562,电子邮箱:gdedursc@126.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80
广东省全国“两基”工作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