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4号)要求,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真组织我省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评选推荐工作。经全国“两基”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同意,广东省教育厅督导室等15个单位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湛江市教育局陈炎生等26名同志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广州市天河区等4个县(区)为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推荐对象(名单附后)。
现对以上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8日-22日。在公示期限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广东省全国“两基”工作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在省教育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联系电话:020-37627828,传真:020-37626562,电子邮箱:gdedursc@126.com。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广东省教育厅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广东省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先进地区推荐对象
广东省全国“两基”工作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及先进地区推荐对象
一、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对象(15个)
广东省教育厅督导室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韶关市教育局
河源市源城区教育局
梅州市梅县教育局
惠州市教育局
珠海市第八中学
中山市教育局
江门市教育局
茂名市信宜市教育局
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
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潮州市饶平县教育局
云浮市罗定市教育局
二、全国“两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26名)
陈炎生 湛江市教育局局长
黄向群 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处长
郭树开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干部
胡 军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计财办主任
李湘云 珠海市金湾区小林实验学校校长
郑永基 汕头市南澳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景仰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副局长
徐德明 韶关市始兴县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袁伟东 河源市龙川县赤光镇中心小学校长
杨 红 梅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林敦清 梅州市平远县教育局局长
余道方 惠州市惠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钟继东 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王任槐 东莞市教育局副局长
易柏成 江门市鹤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彭 山 阳江市阳春市教育局局长
何明锋 茂名市化州市教育局副局长
周严芳 肇庆市德庆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王振华 清远市教育局教育科科长
林桂茂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副局长
陈哲勉 揭阳市普宁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许 康 汕尾市海丰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陈志强 云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钟院生 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长
冀春宇 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改革服务局副处长
林炜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科员
三、全国“两基”工作先进地区推荐对象(4个)
广州市天河区
珠海市香洲区
清远市佛冈县
深圳市盐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