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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步名单的公示

时间 : 2018-07-25 10:14:51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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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部署,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组织对我省列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名单的单位进行了督促检查和调研指导,各创建单位按照创建实施方案完成创建工作。经创建单位自我评价验收、各地级以上市有关管理部门或省直系统有关主管部门实地预先评价验收、省有关管理部门初步评价验收,根据初步评价验收结果,拟将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等62个单位列入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步名单向国家报送,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初步名单有异议的,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7月27日,共3天。

  受理单位: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

  联系方式:

  省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政编码:510031,联系电话:020—83132624。

  省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邮政编码:510031,联系电话:020—83138611。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州市吉祥路100号,邮政编码:510030,联系电话:020—83135867。

  省财政厅:广州市北京路376号,邮政编码:510030,联系电话:020—83170275。

  附件: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步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18年7月19日

 

  附件:

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步名单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女子监狱

  中共广州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越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广州市海珠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深圳市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深圳市南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珠海市金湾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佛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河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莞市高埗镇人民政府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肇庆市端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潮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合署办公区)

  揭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罗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合署办公区)

  广东工业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番禺校区)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第二外国语学校

  深圳市南山区同乐学校

  珠海市第一中学

  南雄市南雄中学

  始兴县中等职业学校

  广州大学附属东江中学

  平远县平远中学

  鹤山市职业技术学校

  阳山县南阳中学

  潮州市金山中学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深圳市人民医院

  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汕头市中心医院

  粤北人民医院

  河源市人民医院

  河源市妇幼保健院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惠州市中医医院

  惠州市第一妇幼保健院

  汕尾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中医院

  阳江市中医医院

  茂名市中医院

  高州市人民医院

  云浮市人民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

  深圳南山图书馆

  东莞展览馆

  珠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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