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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 2023-03-31 11:33:28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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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广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引领法治广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省大会、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研讨班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委印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和总体工作方案,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奋力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决定,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全部工作重心,围绕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调要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在实际行动和扎实成效上。

  (二)全力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省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修班并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常态化机制,推动全省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不断引向深入。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督察,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对照存在问题抓好相关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并审定年度报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审议法治广东建设重点工作,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宣传贯彻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出台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新时代法治人才和队伍建设等方案。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压紧压实各地区各单位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三)不折不扣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省政府对照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主动向省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重大问题。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廉政建设。省政府带头转作风、提效能,率先建立重大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和驻京工作组,省领导同志分别赴市县定点对接工作。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肇庆市等5个地区(项目)入选第二批全国创建名单。

  (四)坚定扛起政治责任,竭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聚力“三大攻坚”、“七项常态化打击”净化治安环境,圆满完成迎接党的二十大、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5周年大会等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工作。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省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达98.4%。

  二、着力深化改革优化法治要素供给,持续护航重大战略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

  (一)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建设法治支撑。“港澳药械通”、“澳车北上”顺利落地实施,加快推动“港车北上”。推出42条创新举措,力促粤港澳市场规则高标准衔接。扎实推进深圳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出台首个行政复议领域地方标准,作出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推动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调整由横琴合作区实施。率先出台涉外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方案,完善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实施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205名港澳律师获准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执业。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协同高效。编制我省首张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梳理省级“互联网+监管”事项和市县级监管事项。调整实施一批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职权事项,优质高效完成环北部湾广东水资源配置工程立项审批。

  (三)扎实落实稳经济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动国资国企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和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出台“稳工业32条”及增量政策,全力支持服务制造业重大项目。全省授予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超2000亿元。落实退税减税缓税降费4656亿元,力度历年最大。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协同保护机制,“一张网、多层次、全覆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新格局基本形成。

  (四)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依托“粤系列”平台率先建成“跨省通办”政务服务系统。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通办”,粤澳互设政府服务专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改革,企业、群众可免证明办理事项达61万余个,不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三、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持续筑牢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扎实加强地方性法规立法工作协调,厘清立法流程各环节主体责任。开展法规规章草案风险和舆情评估,出台《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服务管理若干规定》,选定40个省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积极探索“1+N”协同立法模式,出台《广东粤菜发展促进条例》,推动地市特色粤菜立法。

  (二)聚焦重要领域强化政府立法。出台全国首部地方版权条例、首部地理标志条例、首部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承包的地方性法规。聚焦改善民生,修订食品摊贩管理、母婴保健管理、失业保险条例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三)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监督。编制《政府规章备案审查标准指引》,持续加强对省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以及对地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及时纠正各市政府土地、市政、消防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合法性问题。

  四、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持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细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推动修订《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主动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等重大决策事项。举办“粤商·省长面对面”协商座谈会,围绕经济决策征求企业家意见。深圳市盐田区积极打造重大行政决策一站式公示平台,为公众提供最便捷的决策参与途径。

  (二)加强决策执行情况监管。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决策目录编制和决策档案工作。省公安厅制定方案明确督察信访总队对公安机关落实决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追责。广州市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督察并推动整改。茂名市探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事项“双目录”制度。

  (三)严把决策合法性审查关口。省政府出台工作指引,将政府法律顾问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省政府法律顾问室全年共对500余件省政府事务出具法律意见。省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重大行政决策切实履行法定程序。珠海市探索聘任港澳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五、突出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持续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整体提升

  (一)推动行政执法方式创新。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率先打造非现场行政执法系统,加强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管理运用,全省共4000余个单位、9.9万行政执法人员在线上办理执法案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主动公开省直部门减免责事项204项。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依法对涉及案件的企业减免处罚。

  (二)加大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力度。省政府召开推进会部署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查处医美领域、网络“刷单”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开展全省化工园区安全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扎实排查自建房隐患和燃气隐患。省与韶关市、乐昌市三级联动执法打击非法采矿。广州市清理6800余个执法“电子眼”并按要求统一公示。

  (三)锻造高素质行政执法队伍。贯彻落实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制度,核准并公示省级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规范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省直部门发布行政执法适用规则和裁量基准。实施全省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全省执法人员换发国家统一执法证,组织3.2万余名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

  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深化应急管理“一网统管”,全年启动全国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53次。建立粤闽桂琼海上防台风协同机制,江门、阳江、茂名、云浮市共建“三防”联动机制。全力防范经济领域风险,有效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房企债务等重大隐患。探索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粤平安”云平台管理试点,实现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汕尾市依托数字化“民情地图”率先形成“田字形”基层治理体系。

  (二)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加强信访工作,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形成广州“旧楼加装电梯有纠必调”、潮州“茶文化调解法”等调解品牌。设立法律服务站(窗)畅通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渠道。规范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认真开展乱占耕地整治,全年共创建53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三)畅通“民告官”法律渠道。依法简化行政复议受理程序,探索“容缺受理”,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出台行政复议决定抄告规定和推进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措施。开展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督导专项行动,实现全省近3年未履行复议决定的案件全部“清零”。

  七、坚持内外协同发力,持续凸显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成效

  (一)强化监督合力。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法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认真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国企领导人员违规决策等问题治理。完善审计、统计等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持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各级政府自觉接受法院司法监督。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实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数据互通,接受全流程监管。

  (二)充分发挥政府督查职能作用。全力做好政治要件的督查落实。切实做好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相关工作并协助核查线索。督促跟进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国家下达约束性指标和硬任务落实。认真办理国务院和省“互联网+督查”平台线索,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省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法发布疫情防控、稳经济稳就业等信息3000多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重大政策深度解读,办理回复网民致省长留言3.73万条。深入实施《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率先建立信用措施联动审查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向市场主体履行政策承诺和所订合同,依法公示政府机构失信被执行情况。

  同时,我省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如个别地方和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未形成有效合力,存在法治工作部门“单打独斗”的现象;重要领域、新兴领域的立法供给仍需加强;镇街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尚未完善,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等。广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以更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更严更细更实贯彻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强化法治领域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和服务保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加大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擦亮广东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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