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8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 蓝佛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围绕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和公共财政管理改革,进一步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注重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深化财政改革和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2008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宏观经济政策,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及时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措施,扩大政府投入、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深化财税改革,坚持依法理财,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审计结果表明,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2008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913.51亿元,总支出完成1359.23亿元,收支相抵,省财政结余554.2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51.97亿元,净结余2.31亿元。
一是财政政策积极有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决策部署,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围绕“三促进一保持”目标,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杠杆作用,引导地方、金融部门和社会民间资本投资。2008年通过开展产业转移扶持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安排30亿元资金支持产业园区建设,有效推动产业转移工作;统筹用好2009—2012年本届政府任期内各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投入,多方筹措资金,集中投入财政性资金近1000亿元,编制滚动预算,在2008—2009年加大投入力度,有效扩大内需,为我省下一轮大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资金继续向农村倾斜,2008年省级支出中用于“三农”的开支已达245.42亿元,比上年增长17.87%.
二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支持产业调整升级,促进经济科学发展。省级财政用于支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等专项资金4.3亿元;支持基础产业发展等专项资金3.25亿元;支持加快构建战略产业等专项资金4.98亿元;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12亿元。增加财政投入,保障和改善民生。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教育事业发展资金148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资金67亿元;支持加大低收入群体保障力度,拨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8.07亿元等,有力推进了和谐广东建设。
三是继续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拨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142.26亿元、税收返还支出272.2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支出26.88亿元、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财力补助6.34亿元等,有力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
一、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具体包括省财政预算管理、省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6个省直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08年,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继续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深化财税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了公共财政制度体系,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待完善。2008年省财政厅将交通建设资金13.95亿元、13.68亿元和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资金3000万元分别拨给相关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将资金直接拨到项目建设单位、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
2.省级分成非税收入部分项目收缴管理有待加强。审查省财政厅提供的报表资料及延伸抽查部分市县发现,2008年有2个市3个县(市)欠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共1603.9万元。
3.省财政部分到期借款未能及时收回。截至2009年3月31日,省财政到期借款2.99亿元仍未收回。一是财政专户资金借款余额1335万元长期挂账未收回;二是历年省级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到期未收回借款余额2.86亿元。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08年,省地税部门积极克服因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经济下滑、税源萎缩以及国家政策性税收减免等因素影响,强化税收征收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稳步持续增长。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地税局对部分征缴的企业所得税等收入,未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划解,造成少缴省级收入5958万元。
2.有12个市地税局提前征收39户纳税户下年度税费5348万元。
3.有18个市654户企业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税费3.02亿元。
4.有2个市地税局多征税费2400万元。其中:1个市地税局对不应征税的土地出让行为征收营业税费等1900万元;1个市地税局对1户亏损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500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由于跟踪扩大内需新增项目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投入了较多的力量等原因,今年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了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中医药局、省妇联等6个部门,同时延伸审计31个下属单位。2008年,这6个部门共收到财政拨款11.61亿元(不含基金)。这次审计资金总额19.64亿元(含延伸以往年度资金),其中部门本级5.64亿元,下属单位14亿元。审计结果表明,2008年,各部门普遍重视预算和财务管理,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仍存在一些违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省建设厅:(1)上年结余589.2万元未列入当年预算反映。(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费收入44.2万元未上缴省财政。(3)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335.5万元。(4)下属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省散装水泥办公室综合办公楼于2004年11月投入使用,至审计时,仍未办理竣工决算,涉及资产662.7万元;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下属省建欣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多计固定资产516万元。
2.省交通厅:(1)部分涉外公路运输管理费789.3万元长期挂账未清理。(2)下属省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等2个单位应收未收历年交通定额测定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4343万元。(3)下属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1998年购置房产39.2万元,未列固定资产账反映。
3.省新闻出版局:(1)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审计抽查2008年6个项目共安排资金1800万元,实际使用316.7万元,执行率只有17.6%.(2)有一个项目已撤销,项目资金30万元从2007年7月一直存放在项目承办单位,至审计时,仍未收回。(3)下属省新闻出版高级技工学校少列专项结余174.7万元。
4.省海洋与渔业局:(1)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2008年专项资金预算2.88亿元,实际使用1.87亿元,执行率只有64.93%.此外,有2个以前年度项目2658.6万元财政资金闲置多年,其中有1个项目2000万元资金闲置时间已超过5年。(2)省海洋与渔业服务中心挪用专项资金105.1万元,用于发放人员工资。(3)下属省大亚湾水产实验中心土地资产611万元、省南澎列岛海洋生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土地资产51.1万元未入账。
5.省中医药局:(1)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低。2008年专项资金预算3.6亿元,实际使用1.7亿元,执行率只有48.56%.(2)虚列支出挂暂存款829.4万元,影响当年决算的真实性。(3)下属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74万元投资收益未列收入反映。
6.省妇联:(1)租金收入38.9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收入反映。(2)省女子学院2005年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房产3461万元,未转入固定资产账核算。
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2008年,省审计厅组织对韶关、梅州、汕尾、江门、湛江、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等9个市6项专项资金(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危房改造资金只审计除江门以外的8个市)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总额58.27亿元。
(一)环境保护资金。
2006至2007年,9个市共安排省级环境保护资金使用项目205个(其中:工程项目137个),批准总投资额32.12亿元,资金到位16.28亿元(其中省补助资金到位5.32亿元)。本次审计重点抽查项目63个,占总项目数的31%,抽查项目涉及省级补助资金2.50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地方政府重视环保工作,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环保管理,积极筹措资金加大环保投入,防止环境恶化、改善环境质量。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项目建设总体进展缓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和发挥效益。205个项目的综合资金到位率仅有50%,综合投资完成率只有43%.在已下达的137个工程项目中,有57个项目未能如期完成,其中有7个项目未开工,8个项目停工;有16个项目建成后运营效率低或未能按计划产生效益。
2.有4个市10个项目的申请立项材料存在虚大投资规模、虚报建设内容等,获取省补助资金4130万元。
3.有6个市13个项目专项资金2069.6万元被挪用,用于镇政府综合楼建设和其他项目等支出。
4.有6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有4个项目超计划、超预算。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
审计抽查9个市的34个县(市、区)、55个乡镇、57个行政村、33个医疗定点单位,走访农户145户,抽查资金总额15.19亿元,占2006至2007年度9个市筹集资金总额20.78亿元的73.1%.审计结果表明,9个市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总体情况较好。至2007年末,9个市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2105.62万人,参合率达79.94%,受补偿病人1035.84万人。9个市均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制定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了医疗救助制度,帮助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4个县(市)多报参合人数22.2万人,获取省补助资金772.8万元。
2.有3个县(市)挪用专项资金36.3万元,用于业务费和宣传费等支出。
3.有3个市对受偿项目、对象、额度审核把关不严,将不应纳入受偿报销的项目对象纳入医药报账范围,涉及金额2.5万元。
4.资金结余率偏高。抽查9个市发现,大部分县(市)2007年当年基金结余率高于省卫生厅规定的当年基金结余率10%的控制线,9个市所属县(区)平均结余率为26%.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有待加强。现行的管理模式是财政部门管资金,卫生部门管业务,资金收缴、审核、报账等大量工作放在镇政府。2007年9个市共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人数2105.62万人,但9个市及所属县级只配备167名专职管理人员,镇一级只配备104名专职管理人员,由于管理人员偏少,业务工作量大,部门和上下管理机构之间缺乏有效协调导致管理脱节,普遍存在业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大部分市信息化管理培训和软件利用工作滞后,特别是镇一级的业务基本靠手工完成,设备配置和业务管理比较落后。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
2006至2007年,9个市的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共投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10.25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4.69亿元,9个市级财政投入8870.9万元,9个市所属县(市、区)财政投入4.67亿元;支出9.26亿元,其中用于城镇低保户2.75亿元,用于农村低保户5.86亿元,用于医疗救助金6552.9万元。2007年9市享受低保救济对象有35.1万户计88.7万人。审计结果表明,各级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积极筹措低保资金,切实解决低保对象的实际困难。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1个市5县(市)的民政部门挪用资金696.2万元,用于部门事业费、办公经费以及非低保人员的生活费等支出。
2.有1个市将城市低保人员作为农村低保对象编制预算,向省财政申报省级补助,多获取省补助资金557万元。
3.有2个市财政部门对基层申报资料审核不严,重复申报获取省级补助资金388万元。
4.有11个县(市、区)将低保资金用于应由地方财政安排的农村其他弱势群体开支,涉及资金2330万元。
5.低保资金拨付环节多,监管不到位。有3个县(市)未按规定由本级财政部门直接将资金划到低保户银行账户,而采取由县财政部门划拨给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拨给镇乡财政所再拨至镇民政办后通过银行转入低保户存折的方式划拨资金。由于资金拨付环节多,监管不到位,导致资金滞留,并被违规使用。
6.低保人员动态管理不到位。各市普遍存在申报资料填写不完善、证明材料不全、存档不完整;低保人员续保申报、参保家庭收入情况、退保人员信息记录不完整;上级民政部门与基层经办机构之间低保人员动态管理的共享信息平台未健全等问题。
(四)农业资金。
2006至2007年,9个市安排省级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议案、发展粮食生产、东西两冀和粤北山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3项资金2.14亿元。至2008年6月底共使用1.77亿元,已完成农田水利项目342个,完成率95%;完成发展粮食生产项目76个,完成率69.09%;完成农业示范区项目13个,完成率86.67%.审计结果表明,省级农业资金的投入,改善了项目实施地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了农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共10个项目单位挪用农业资金372.8万元用于弥补行政经费等支出;有1个市1个项目虚报冒领农业资金8.8万元。
2.有4个市未实行财政报账制度,涉及金额1165.4万元;有2个市3个项目实施单位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624万元。
3.有2个市18宗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有2个市2个项目验收内容未反映工程竣工实际状况;有1个市6个项目竣工后没有办理移交管护手续。
4.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建设项目多头投入和分散管理,影响财政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目前我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涉及改造中低产田、农田水利议案、基本农田整治、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灾毁基本农田垦复等多项专项资金,分别由农业、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国土等部门投入和管理,缺乏统一区域建设规划与统筹协调,影响财政资金总体效益的发挥。
(五)机电排灌议案资金。
2004至2007年,省计划安排9个市机电排灌议案工程项目1307宗,补助资金3.23亿元,截至2008年8月31日,已下拨资金2.9亿元,占计划的89.8%.审计重点抽查了128宗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从已建成或改造完成的项目看,基本上达到设计要求,大多数项目运行正常。机电排灌工程的实施,恢复和提高了各地的排涝抗旱能力,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7个市26个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实施,擅自更改建设地点、调整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涉及资金1754.4万元。
2.有5个市9个项目建成后,由于选址不当,泵站水源供应不足或无配套灌渠,泵站无法运作等原因,没有发挥应有作用,涉及资金568.1万元。
3.有4个市以编制虚假资料或虚大项目工程量等方式套取资金233.5万元;有1个市挪用项目资金124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有1个市超标准列支项目管理费22.7万元。
4.有6个市未按规定落实地方应承担资金4992.8万元;有4个市未能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涉及资金2456.9万元。
5.有5个市117个工程项目违规转包;有6个市180个(含自查数)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和验收手续。
(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资金。
2008年,省审计厅组织对省财政安排的韶关、梅州、汕尾、湛江、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等8个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项目建设资金进行审计。截至2008年6月底,资金到位18.44亿元,其中:省财政补助资金11.17亿元,已使用9.94亿元,结存1.23亿元;8市已拆除校舍危房面积合计241.99万平方米,完成维修校舍危房面积合计132.9万平方米,新建校舍面积239.06万平方米。我省多年累积下来的危房校舍基本实现拆除重建,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规范化水平。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7个市未按规定拆除D级危房面积4.92万平方米;有1个市尚有未列入改造计划的D级危房面积8.82万平方米。
2.有3个市虚大新建和维修校舍面积或将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等列入本次危改范围申报,涉及省补助资金1297.9万元。
3.有2个市违规使用省补助资金1662.6万元,建设套户型超标准教工周转房513套,建筑面积4.89万平方米。
4.有3个市超范围使用省补助资金415.6万元,用于补助范围外的项目建设和偿还以前债务;有1个县级市挪用省补助资金2848万元,用于本级预算周转等支出。
5.部分学校出现新的教育负债。审计抽查1个市12所学校的新建校舍项目,由于地方自行扩大新建校舍规模等原因,有8所学校的项目存在负债现象,负债总额达1060.8万元。
三、6个市2007年度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08年,省审计厅组织对汕尾、东莞、中山、江门、揭阳和云浮等6个市2007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07年,6个市的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的财政政策,积极拓宽财政收入的来源渠道,采取有效措施实现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将应缴国库的一般预算收入17亿元和基金预算收入27.14亿元,放在预算外财政专户或滞留在执收单位,未纳入预算管理,造成财政决算不实。
2.有1个市3个县(市)财税部门为完成收入任务,采取财政拨款缴税、提前征收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1.25亿元。
3.有3个市4个县(市)至2007年末共有省级专项资金25.04亿元未拨付使用,其中1个市4个县(市)共5.41亿元被其他项目支出挤占。
4.有3个市2000年以后继续将财政资金有偿借给有关企事业等单位。至审计时,上述借款本息仍有26.73亿元未收回。
5.有5个市少缴省级分成收入3472.3万元。其中:少缴省级非税收入2692万元,少缴省级税收收入780.3万元。
6.有6个市的地税部门漏征税款5118.9万元。
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审计调查情况
2008年底中央新增1000亿元扩大内需投资计划资金下达给我省11.1亿元(不含深圳),省级配套扩大内需投资计划资金10.81亿元。为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做到对中央和省新增投资项目和资金的全面监督,省审计厅成立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审计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及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制定审计监督实施方案,提前介入,跟进监督。按照“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原则,根据相关项目的资金性质、规模大小、轻重缓急将投资项目分成四类,分别实施不同方式的审计监督。一是中央和省政府确定的涉及民生的重大项目和专项资金,采取全过程监督,跟踪审计;二是金额较大,各方面重点关注的项目,采取阶段性审计;三是金额较大,时效要求不高的项目和专项资金,结合年度审计项目安排进行监督;四是金额相对较小的零星项目,采取抽查和相关项目单位报送资料的方式进行监督。
截至2009年4月15日,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组织412名审计人员,共审计调查516个项目,审计调查资金总额62.01亿元,涵盖了2008年第四季度中央和省扩大内需新增投资项目全部资金28.16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情况总体良好。一是开工率比较高。2008年全省新增投资项目的开工率达到93%,江河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国家高速公路等12类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二是部分项目已完工,初步显现投资效果。2008年底中央和省新增投资项目的完工率为23%,有效拉动了建材、电力、柴油、施工机械设备等相关产业的需求,促进了经济增长。初步核算,2009年上半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16538亿元,同比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5252亿元,同比增长1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57亿元,同比增长15%.审计调查尚未发现重大的违法违规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是:
1.有29个项目存在招投标、建设环节审批手续、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结算、工程监管等方面的问题。审计指出后,相关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已采取措施积极整改,补办相关手续,加强施工现场监管,工程建设程序不断规范。
2.有10个项目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有1个县8个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的资金未按规定设立国债资金专户存储;有1个区乡镇兽医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64.6万元未入账核算;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存在征地拆迁费和工作经费未分开核算等问题。审计指出后,大部分项目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已着手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和财务核算,补充完善有关会计账册,加强了财务管理。
五、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和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700多名审计人员,对1284个部门单位的捐款、财政资金以及物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组织省厅及对口支援的14个市审计机关100多名审计人员,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审计工作日共2200多天。基本情况如下:
(一)救灾款物筹集、使用和结存的基本情况。
截至2008年11月30日,我省筹集抗震救灾款物共计79.43亿元,累计支出42.61亿元,结存36.82亿元。
1.财政资金筹集、拨付、结存基本情况。筹集总额9.77亿元,其中:中央拨入0.79亿元,广东省财政安排8.98亿元;支出7.32亿元,其中:拨付灾区6.71亿元,购买物资等支出0.61亿元;结存2.45亿元。
2.社会捐赠救灾款物基本情况。社会捐赠款物共63.89亿元,其中:全省捐款53.58亿元,中国红十字会划入2.5亿元,物资折价7.81亿元;支出29.51亿元,其中:拨付灾区27.44亿元,上划中央2.07亿元;结存34.37亿元(资金34.28亿元、物资852万元),其中:省级管理19.87亿元,市级管理14.28亿元,县级管理0.22亿元。
3.特殊党费筹集和上缴情况。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共收到283.93万名党员缴纳特殊党费5.76亿元,其中:缴纳1000元及以上的有21.44万人;已上缴中央组织部5.76亿元;我省特殊党费无结存。
审计结果表明,全省捐赠救灾款物和特殊党费安全状况良好,审计未发现贪污私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现象。审计初期发现的一些地方接收款物没有及时进行会计核算等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采取积极措施,及时落实整改。
(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我省各级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工作部署,省审计厅于今年1月份启动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资金的跟踪审计工作,成立了以厅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制定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总体方案,明确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和审计重点,要求各级审计机关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我省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圆满完成。截至2009年4月30日,审计及审计调查项目97项,涉及资金29.72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09年4月30日,广东省对口支援四川汶川、甘肃陇南共下达项目576项,估算援建总投资60.57亿元。已开工项目160项,竣工21项,完成投资11.95亿元。援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我省的援建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科学规划,坚持恢复重建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援建资金优先安排灾民安置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总体情况较好,能按照国家要求使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财务管理逐步规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但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合同,部分援建市自行增加的计划外项目未及时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等问题。审计指出后,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项目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支援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正按上级要求顺利开展。
对2008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在此基础上省审计厅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规定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政府将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去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都得到整改和纠正。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4.4亿元,归还被挤占挪用资金2587万元,拨付滞留闲置资金9984万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资金1.5亿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制度规章34项,处理有关责任人员6人。去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向社会公开。
六、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财税监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要认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把抓好财政收入增长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大事来抓,深入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加强税源管理,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执行税款征收入库规定,防止出现错库混库问题。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税行为,防止税收流失,确保应收尽收。要进一步挖掘非税收入增长潜力,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处理应收未收,应缴未缴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增收节支工作的指导,落实工作责任,齐抓共管,确保财政收入平稳较快增长。
(二)进一步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科学测定部门定员定额管理标准,提高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透明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加强对项目支出预算跟踪管理和考核,切实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的执行率;积极探索在支持经济发展的财政分配领域引入竞争性原则和激励机制,建设以绩效为导向的财政支出管理体制,整合资金投入和管理资源,加强预算约束,强化预算控制,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三)重视对二、三级等基层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提高基层财务管理水平。
要针对二、三级等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问题,加快财政改革向各级基层推进力度,规范财政二次分配行为,加强基层单位的预算监控,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处理收入不入账、不上缴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行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管理。要强化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管责任,实行内部控制和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提高二、三级等基层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加强对重点项目和资金的跟踪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宏观经济政策落实到位。
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和资金的跟踪监督,制定完善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项目跟踪问效责任。特别要加强对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增项目和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监管,防止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和重大损失浪费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按原则办事、按规定办事、按程序办事,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要充分整合财政、审计、监察等各种监督资源,建立健全覆盖财政资金运用全过程监督机制,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确保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真正能够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调结构、促改革上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