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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 : 2008-09-02 18:29:34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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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7月29日在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 蓝佛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围绕我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开展工作,重点对涉及宏观调控、和谐社会建设及改善民生的重要资金和项目进行审计,注意反映宏观政策执行和财政预算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意见,促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和执行监督。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范围包括财政预算管理和税收征管情况,12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8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7个地级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总体良好

  2007年,省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加快公共财政体制建设,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监管,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审计情况表明,200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圆满完成了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省级预算,省级一般预算实现收支平衡,有所结余。

  (一)加强收入监管,省级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07年,我省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为财政收入提供了稳定的财源。监管部门加强对财税收入增长监测分析,落实收入征管责任,狠抓增收节支,认真落实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有效带动各地经济快速发展,保持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2007年省本级总收入完成1122.97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1022.16亿元超收100.81亿元。其中:省级一般预算收入625.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6.32%,增收126.44亿元,同比增长25.34%。

  (二)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合理安排超收资金。2007年,省政府按照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年省本级财政总支出完成1097.88亿元,比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1021.12亿元增加支出76.76亿元,安排省级预算稳定调节金13亿元。对当年实现的超收收入100.81亿元,按照省委、省人大有关文件精神作出安排,并报告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用于改善民生等公共服务支出、消化历史欠账等方面。

  (三)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2007年,省财政加大对“三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投入,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168.58亿元,比上年增长26.82%,有力支持了广东新农村建设,促进了农业和农村发展;用于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支出达到168亿元,比上年增长48.45%,提高了我省科技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了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支出达到61.34亿元,比上年增长25.26%,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用于文化事业方面的支出达到12.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35%,促进了公共文化事业发展。

  (四)加大对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2007年,省财政安排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个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资金403.15亿元,比上年增长37.1%。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欠发达地区保稳定、保政权运转以及经济建设等方面,进一步缓解了欠发达地区的财政困难,推动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了区域协调发展。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具体包括省财政预算管理、省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和12个省直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省财政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07年,省财政厅认真贯彻中央稳健财政政策,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积极深化部门预算、实施政府收支分类、国库集中支付、财务集中监管等项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加强对省级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继续探索省级财政资金垂直跟踪监管工作系统。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加强了财政收支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2007年114个省级部门预算单位列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金额为51.1亿元,政府采购实际支出金额78.9亿元,实际支出为年初预算的15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实际执行存在较大差异。

  2.抽查省级198项专项资金,有45项未按要求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有6个地级市及下辖县(市、区)财政部门收缴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没有按比例足额上缴,少缴省财政5194.1万元。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审计情况表明,2007年,省地税部门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纳税服务,不断加强税源和收入管理,大力推进网上报税,税收征管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税收收入稳步持续增长。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9个地级以上市地税局对部分征缴的企业所得税、金融保险营业税和税收罚款等收入,未按规定的预算级次划解,造成错库少缴省级收入1.06亿元。

  2.17个地级以上市有429户纳税户漏报、少缴税款2.45亿元。其中房地产、建安等行业漏缴税款现象较为突出,涉及税款1.07亿元。

  3.有7个市、县(区)地税局提前征收、虚征12个纳税户税款1347万元,其中3个县(区)678万元税款是通过当地财政拨款缴纳的。

  4.省地税局对部分下拨给各市地税局的年初经费预算,没有严格按照编报部门预算的规定细化到下级预算单位,不利于有关部门对税收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12个省直部门,同时延伸72个下属单位,占这些部门161个下属预算单位的44.72%。2007年,这12个部门共收到财政拨款47.03亿元,占这些部门当年总收入73.81亿元的63.72%。这次审计资金总额505.33亿元(含延伸以往年度金额),其中部门本级476.14亿元,下属单位29.19亿元。审计情况表明,2007年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省直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重视和加强部门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这次审计发现一些部门单位仍存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资金管理不规范,挤占、滞留专项资金,会计账目反映不真实等问题。

  1.省科技厅:(1)2007年部分项目合同签订与资金拨付脱节,有199个项目资金已拨付,但未按规定签订合同。(2)下属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项目经费总额100万元,按规定可提取管理费5万元,实际提取20万元,多提取15万元。(3)下属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收到省财政拨付项目经费15万元,未及时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2.省信息产业厅:(1)2003至2004年间在信息化项目建设中购置固定资产421.2万元,未按规定列入固定资产账核算。(2)下属省信息中心挤占省电子政务内网项目资金167.6万元,用于项目外的设备购置。(3)下属省信息中心1999年至2005年有5个完工投入使用的项目,至今仍未办理基建工程竣工决算。

  3.省人口计生委:(1)挤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工程专项经费72万元,用于下属单位综合楼及计生药具仓库工程项目支出。(2)2007年将没有实际发生的单位培训费、印刷费列作支出,造成虚列支出92.3万元。

  4.省国资委:(1)至2007年12月底,省国资委共拖欠粤能公司物业租金和管理费937.2万元,但未将欠款在账上反映。(2)2007年,省国资委在“煤矿关闭破产工作经费”和“能源危机的可行性研究专项经费”中列支15.5万元,用于培训班辅导材料费等开支。

  5.省环保局:(1)省环保局编制下属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和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两单位经营收支预算不准确。2007年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实际经营收入为2054万元、支出1842万元;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实际经营收入为1841万元、支出1611万元,而省环保局编制两单位2007年经营收支预算分别为200万元,预算计划与实际收支相差较大。(2)局办公楼、下属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房产、设备共1.22亿元,未转入固定资产管理。(3)下属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将代购其他单位的设备款,列作本单位的专项资金支出,虚列项目支出80万元。

  6.省旅游局:(1)旅游宣传促销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规范,有9个项目预算安排资金355万元没有执行;有3个新增项目开支没有编制预算报批。(2)2007年在旅游宣传促销费中超范围列支其他费用54万元。

  7.省侨办:(1)少列物业租金等收入401.5万元,造成少缴营业税等税费17.1万元。(2)挤占华侨博物馆建设专款76.3万元,用于证书制作费等支出。(3)华侨博物馆从1997年9月正式动工兴建,至今未验收投入使用。

  8.省监狱局:(1)直属17个单位的固定资产出租、变价收入、利息收入等共564.6万元,未列入当年收入核算,也未按照规定及时上缴省监狱局专户管理。(2)下属部分单位库存药品管理不规范,登记入账不及时,存在账实不符的现象。

  9.省地勘局:(1)下属佛山地质局挤占项目专项经费47.9万元,用于发放效益工资、年底双薪等支出。(2)下属省工勘院虚列项目成本,套取专项资金61.7万元。(3)下属广东省矿产应用研究所岩土检测业务收入50万元,未按规定纳入财务核算。(4)下属物料实验检测中心1992年与外单位合建办公、住宅综合楼,至审计时,检测中心未将所分配到的10000平方米房产列固定资产核算。

  10.省社保基金管理局:(1)2006、2007年,将计算机设备维护预算项目中的110万元,用于其他项目的设备购置。(2)至2006年底,共有3379万元固定资产未列账核算。(3)2007年,将代收代缴资金作收入支出核算反映,分别虚大收入1.08亿元和支出8879.4万元。

  11.省科协:(1)挤占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下属科学馆日常经费开支。(2)收回投资土地转让款2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省财政。(3)2007年省科协通过以拨代支的方式将部分专项资金划拨到下属单位,未真实反映结余327.5万元。(4)下属技术学院2007年合作办学收入141.2万元,未按规定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12.省文联:(1)下属广东文艺职业学院2007年合作办学学费收入230.9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缴入省财政专户。(2)下属省曲艺家协会2007年收取赞助款10万元,未按规定列账反映。(3)下属广东省电视家协会、广东省书法家协会对外投资115万元,未按规定列对外投资账反映。

  从今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上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有些部门单位依法理财的意识不强,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控机制不完善;二是有些部门预算执行不够严格,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等规定,预、决算编报不完整,预算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三是有些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上报的预算审核不够全面、严格,对预算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和效益性检查监督不到位,缺乏强有力的监控制度和手段。

  三、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对珠海、惠州、湛江、梅州、阳江、清远和潮州等7个市7项专项资金和省级社会保障基金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总额129.16亿元。这批专项资金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为构建和谐广东解决民生问题作出重大决策安排的财政资金。这批项目的实施有力促进了科技创新,改善了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审计情况表明,这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总体情况良好,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环保资金

  2005至2006年,7个市使用省级环保资金项目共185个,省级计划补助资金3.45亿元,资金到位2.84亿元。审计情况表明,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投入,带动了地方投入环保项目建设资金12.36亿元,对促进地方环境保护,改善地区环境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在计划建设的185个项目中,部分项目建设进展缓慢。有11个项目未开工,4个项目因故停工,25个项目逾期未竣工,38个竣工项目未按期办理竣工决算。

  2.有3个县3个项目单位挪用省补助资金783.4万元,用于出借和其他用途。

  3.有1个市未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将18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其他环保项目。

  4.有2个市4个项目虚报投资规模1.17亿元;有2个市6个项目虚报地方应承担资金到位数2992.4万元。

  5.有2个县2个项目以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776.8万元。

  科技资金

  2005至2006年,省政府安排7个市科技专项资金1.88亿元,占全省该项目资金4.44亿元的42.3%.这次审计抽查156个项目,占7个市项目总数627个的24.88%.从审计情况看,省财政资金带动社会科技计划投入43.56亿元。目前已投入25.5亿元,组织实施了先进制造技术、生物技术药物、中药现代化、智能交通技术等多个领域科技项目,为我省实施科教兴粤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1个市2个项目以伪造自身能力和条件,编造虚假会计资料等手段,获取财政资金50万元。

  2.有7个市36个项目改变资金用途450.4万元。其中用于日常经费开支238.4万元,用于科研项目合同以外的土地购置和基建开支171.3万元,用于企业经营资金40.7万元。

  3.有2个市21个项目按规定地方应承担资金9412万元,至审计时,还有5062.9万元未安排到位。

  林业资金

  2005至2006年,省财政安排的7个市林业专项资金共3.88亿元。其中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3.37亿元,营造生物防火林带议案资金1924万元,自然保护区建设议案资金1455万元,森林防火资金990万元,病虫害防治资金786万元。审计情况表明,7个市财政和林业部门基本能足额、及时拨付省财政安排的林业专项资金,促进了我省林业政策的落实和林业产业项目的实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县(市、区)6个镇(部门)挪用林业资金232.7万元,用于发放奖金、值班补助等支出。

  2.有7个县(市、区)的财政和林业部门滞留林业专项资金866.7万元。

  3.有7个市、县地方应承担资金1360.3万元不到位。

  4.有2个县(市)未按计划完成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生物防火林带建设计划完成率不足50%。

  计划生育资金

  2005至2006年,省财政安排给7个市的计划生育专项资金1.47亿元。其中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经费5994万元,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3428万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5229万元。审计情况表明,7个市及所属县(市、区)积极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计划生育政策,能足额发放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省计划生育资金的投入,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站所条件得到改善,提高了当地计生技术服务水平,有效促进了当地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1个市的计生服务中心和6个县(市、区)的计生主管部门挪用省级计生专项资金248.9万元,用于行政经费等开支。

  2.有1个市和2个县(市)多报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对象1042人,多领省级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52.1万元。

  3.有5个市未按规定安排地方应承担资金3599万元。

  4.有2个县(市)的滞留资金225万元,其中有100万元滞留时间长达一年半。

  再就业与技工学校建设资金

  2005至2006年,省财政安排7个市的再就业与技工学校建设资金5.4亿元。审计情况表明,各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就业再就业政策,加强技工学校建设和专项资金管理。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4个县(市)挤占再就业和技工学校建设资金100万元,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等。

  2.有6个市35个单位多报3185人次,多领取省再就业补贴资金251.4万元。

  3.7个市相关就业再就业补贴的基本信息不完整,相关登记造册资料不全,有些市发放有效再就业优惠证不准确等。

  农业资金

  2005至2006年省安排梅州、惠州、阳江、湛江、清远、潮州等6个市农业专项资金2760万元,其中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080万元,“大禹杯”专项资金1680万元。审计情况表明,各级财政、扶贫部门对这批资金的管理及项目实施较为重视,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基本上能按照有关规定专账核算。农业资金的投入及项目的实施对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4个市10个单位以虚假或不符合条件贷款资料申报,获取省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24.1万元。

  2.有3个县(市)7个镇(村)用大额现金支付“大禹杯”项目工程款,涉及资金135万元。

  3.有2县4个镇虚大工程量多结或多付“大禹杯”项目工程款12.2万元。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建设资金

  2004年,省财政补助梅州、惠州、阳江、湛江、清远、潮州等6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造建设资金1.87亿元,计划改造建设34个市、县两级疾控中心。审计情况表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资金的投入,加强了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疾控中心的实验室和办公装备得到更新,检测水平逐步提升,各级疾控机构综合防病能力得到加强。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计划在2005年底前完成的34个项目,至审计时,只完成25个,仍有6个项目在建,3个项目待建。

  2.部分完成改造项目的实验室面积不达标。已完成基建改造的25个项目,有15个在用实验室面积少于国家规定的面积比例。

  3.有1个市疾控中心大楼有1750万元的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招投标;有1个县疾控中心将实验室装修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施工单位。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

  2007年度省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10.93亿元,支出68.34亿元,结余42.58亿元,累计结余223.54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级社会保险基金各相关部门重视资金管理,制定了《省级社保基金账户评价委员会工作规程》,加强省属社会保险费征管,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参保扩面情况较为巩固。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2个市欠缴2007年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1.79亿元。

  2.部分参保单位申报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抽查发现有742个单位少申报参保人数11805人。

  四、7个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珠海、惠州、阳江、湛江、清远、梅州和潮州等7个市2006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06年,7个市的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国家稳健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积极拓宽财政收入的来源,将财政资金着重用于保政权运转、保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等重点支出,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有6个市18个县共少缴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5787.2万元。

  2.有5个市7个县(市、区)未按规定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省级固定性补助收入21.6亿元足额编列2006年年初预算,造成省级固定补助收入预算编列不完整。

  3.有1个市2个县(市)共1.1亿元财政超收收入的安排使用,未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4.有6个市13个县(市、区)将应列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16.89亿元作为预算外收入;有3个县(区)将应列基金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5801万元,列作一般预算收入;有7个市13个县(市、区)将应列基金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69.37亿元列作预算外收入。

  5.有1个市7个县财政部门长时间滞留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93亿元。

  6.有1个市和2个县(区)财政局违规向企业发放借款4883万元。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共审计23个项目,涉及927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5.19亿元,应上缴财政金额4.68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2800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1.5亿元。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责成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就开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别对一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进行账务调整,并抓紧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省政府将继续组织和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去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整改情况是历年来最好的。去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都得到纠正和整改。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3.45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5500万元,拨出滞留资金9780万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资金8602万元。财税部门针对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规范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依法理财水平。11个省直部门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8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操作程序,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在这里简要报告我省2008年支援汶川抗震救灾款物的审计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审计署的部署和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五部委的联合通知要求,省审计厅组织全省各级审计机关约700名审计人员对2008年抗震救灾资金物资进行审计。这项审计涉及面广、资金量大,审计涉及832个部门单位。为完成这项审计工作,省审计厅成立了抗震救灾资金审计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组织全省审计工作。这项审计从5月下旬开始进行,截至6月12日,已按审计署要求完成了三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报送广东救灾款物审计情况。审计情况显示,全省捐赠救灾款物安全状况良好,审计尚未发现贪污私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款物的违纪违规行为。从总体上看,救灾款物筹集、管理、使用基本做到安全完整、有章有序、公开透明。对第一、第二阶段发现的一些地方接收的救灾款物没有及时进行会计核算和未设置专门银行账户存储救灾资金等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按要求认真组织整改。下阶段,审计机关将继续按照中纪委、审计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坚持守土有责,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我省对口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救灾款物筹集、管理、划拨、使用全过程审计跟踪,确保所有救灾款物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五、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

  针对本次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

  财税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提出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大财税改革的力度。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探索完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逐步实现政府间财力分配的合理规范化;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探索竞争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预算支出改革,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级财政增收积极性,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严格依法治税,推动税收征管改革,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

  (二)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推动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合理化和规范化。完善省级定员定额标准体系,探索建立实物定额标准体系;加强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完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积极推行公务卡试点,降低行政成本。深化事业单位经费改革及各项配套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相结合,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范围,提高预算科学性,确保预算编制的真实和完整。省直部门单位要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监管,加强对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严格部门及所属单位收支管理,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行为。

  (三)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从完善机制制度入手,本着确保省委、省政府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为重点,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规范。要减少项目支出的交叉、重复,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完善下级财政报账制度,改进专项转移支付预算编制,逐步将专项转移支付列入各级地方预算。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实行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和跟踪问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

  (四)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理财水平。

  健全财政、监察、审计和舆论配套的监督机制,形成有效监督合力。完善各级人大与同级财政预算信息联网和省级财政资金垂直跟踪监督工作系统,逐步推进电子化财政监督工作系统建设。健全财政监督和违规处罚惩戒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管理透明度,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过程和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项目的监督力度,强化对会计、评估行业的行政监管,坚持严格执法,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规定侵吞国家资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意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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