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07年7月25日在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广东省审计厅厅长曾寿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省审计厅对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或调查。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注重改善民生、推进依法行政和公共财政建设、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重点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和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意见,不断增强预算管理和执行的约束力。主要审计了省人大通过的省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11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7项专项资金和2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一、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2006年,省政府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治税、理财,抓好增收节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促进了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从审计情况看,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圆满地完成了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确定的各项任务,省级一般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一)坚持依法理财,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2006年广东省连续遭遇特大洪涝灾害袭击,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省政府进一步加强财政工作,坚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确保省级收入稳定增长。2006年省级财政总收入完成627.89亿元,比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预算562.11亿元超收65.99亿元。其中,省级一般预算收入498.99亿元,中央补助收入113.72亿元,各市上解收入59.23亿元,上年结余8.08亿元,上解中央财政52.13亿元,省级收入保持良好的势头。
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2006年省级财政总支出完成622.11亿元,增加支出60.46亿元。财政支出既注重保障政权运转的基本需要,又注重通过支出结构调整和优化,向贫困地区、“三农”、基层、困难群众倾斜,向义务教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倾斜。加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2006年省本级对下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54.51亿元,其中主要用于东西两冀和粤北山区的财力性转移支付141.21亿元,占91.39%。在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的同时,实行激励型财政机制,促进县级财政建设,有力地推动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对2006年超收的61.66亿元,按照省委、省人大有关政策情况作出安排,主要用于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公共教育、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和重点领域发展。同时,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积极防范财政风险。
(二)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深化,财政财务收支管理进一步规范。
部门预算改革范围向纵深延伸,将垂直管理系统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并细化到下级预算单位,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跨年度项目预算滚动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财政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从对省直11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看,2006年省直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依法理财意识不断增强。11个部门都能认真执行省人大通过的部门预算,重视和加强财务管理,总体上能按照有关规定安排使用财政资金,重视依法理财。二是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据统计,11个省直部门近年来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56项,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内部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得到加强,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积极探索建立省级财政资金垂直跟踪监督工作系统,加强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同时,继续探索建立网上实时监督、外部延伸检查有机结合的内部循环监督机制,继续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从审计7项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看,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一是资金使用效果明显。这批专项资金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近年来为民务实,为解决民生问题作出重大决策安排的财政资金。资金的使用较好地促进了农村教育、卫生、农民饮水难等问题的解决,改善了农村和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与和谐社会的建设。二是总体上都能做到专款专用。项目主管部门都制订相应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明确专项资金用途和范围,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管理,总体上能做到专款专用,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预算执行结果良好。
为确保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和经费节约,确保工程质量和廉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去年省政府颁发了《对省财政拨款兴建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性财政投资重大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制度。这次对14个地级市2003至2006年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工程项目和2006年灾害损毁公路修复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比较重视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工程管理和资金管理逐步加强。上述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农村的交通状况和村容村貌,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改善了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和审计调查22个项目,涉及2258个单位,查出违规金额3.9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40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2.62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975万元。本报告反映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存在的问题,旨在促进财政改革,完善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社会各项建设事业中的作用。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
今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包括省财政厅具体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省民政厅等11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7项专项资金和2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
(一)财税审计的情况。
检查20个省属单位和审计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延伸10个县(市、区)财政局,发现在财税管理方面仍存在收支反映不实、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反映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1.九运会场馆建设项目结余资金2241万元挂在“暂存款”科目,省财政厅没有及时清理。
2.部分非税收入没有上缴国库。2006年末滞留在省级财政专户的堤围防护费余额930万元、财政票据工本费余额63万元没有及时上缴国库。
3.未按协议收缴财政有偿使用资金。2000年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与广东投资开发公司(现名广东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省财政安排给广东投资开发公司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配套资金3000万元,实行有偿使用,滚动回收。截至审计时止,该公司没有将收回的本金1340万元以及应分成的利息收入401.4万元缴交省财政,也未向借款企业收回其余已到期的1660万元本金。
4.部分县(市)财政收入反映不真实。一是虚增收入。检查11个县(市)发现,有3个县(市)财政部门通过“空转”、提前确认收入等手法虚增当年一般预算收入4478万元;二是有3个县(市)通过财政资金借款(拨款)给纳税人缴纳相关税款1917万元;三是有8个县(市)财政部门将应列一般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1.17亿元作为预算外收入、9个县(市)将应列预算外收入或基金预算收入的非税收入1.14亿元列作一般预算收入。
反映在税收征管方面的问题:
5.一是企业少报漏报税款。检查14个市共发现168个纳税户2006年少缴、漏缴税费1.48亿元;二是税收错库。13个市的部分县(市、区)地税部门仍存在税收错库现象,由此造成少缴省级收入894.6万元;三是延缓征税。有3个市、8个县(市、区)的地税部门延缓征收税款8763.6万元;四是提前征税。有4个县(市、区)的地税部门,提前征收税款1889万元。这些做法都不符合有关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规定。
反映在省财政补助市、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6.有6个县(市)未能完整、准确编列省级固定补助收入预算。其中有5个县(市)财政部门没有将一般性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省级固定性补助收入1.23亿元编列2006年年初预算;有1个县财政将省级固定性补助收入1000万元列入年初预算中不确定性补助项目。这种做法影响到当地编制省级补助收入预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利于补助资金的统筹使用和本级人大的审查监督。
7.有3个县(市)省拨疾控中心建设资金未有效发挥效益。2004年省财政拨付1500万元扶持的3个县级疾控中心,至审计时项目均未建成,仍有960万元滞留在财政部门未安排使用。
(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的情况。
此次共审计11个省直部门,同时延伸审计57个下属单位,占这些部门136个下属预算单位的41.91%。2006年,这11个部门共收到财政拨款19.63亿元,占当年总收入31.8亿元的61.73%。这次审计检查资金总额94.91亿元(含延伸以往年度金额),其中部门本级11.02亿元,下属单位83.89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如下:
8.省民政厅:(1)省老年康乐中心从2003年立项,至审计时未动工,2429.8万元专项资金未能及时发挥作用。(2)下属省扬村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挤占抚恤专项资金47.4万元,用于门诊业务的成本费用等非抚恤范围支出。
9.省国土资源厅:(1)部分市县应缴未缴土地规费2426.3万元。(2)年度项目完成率偏低。2006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国土资源厅84个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17亿元,实际发生项目支出9408.9万元,未完成预算项目44项。(3)下属信息中心未按规定向省财政上缴收入305万元。
10.省水利厅:(1)省水利厅分别于1992、1994和1996年安排两个水利项目,获得收益2334.1万元,没有按规定收回上交省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体外循环。(2)省水利厅1996年安排飞来峡水利工程“综合开发及七星河滩造地”项目未使用资金3015.9万元,没有及时做出项目计划调整和纳入预算管理。(3)省水利厅属下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中心违规发放职工劳务费73.7万元。
11.省农业厅:(1)项目支出完成率偏低。2006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省农业厅269个项目支出预算共计3.3亿元,年度实际支出2.5亿元,预算执行率75.8%,未完成项目149项,占项目总数的55.4%。(2)决算报表反映不完整。少反映上年结转预算资金6275.6万元;少反映当年年末预算资金结余5600.2万元;7个下属自收自支单位有7692万元净资产未纳入决算报表反映。上述做法不利于财政监督。(3)下属省种子储备调运中心挤占挪用项目资金30万元,用于人员工资、补贴支出。
12.省外经贸厅:(1)省外经贸厅2004年清理的以前年度租金收入结余533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省外经贸厅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673万元,从2004年3月一直挂账未用,造成资金闲置。(3)至2006年末,省外经贸厅招商经费挂账4141万元,其中2005年挂账未清理的有1686.4万元,占年末招商经费借款余额的40.7%。
13.省文化厅:(1)省文化厅以前年度从文化事业费中借出1548万元给下属5个单位,至2006年底仍有1254.5万元未收回。(2)下属中山图书馆挤占专项经费92.6万元,用于发放临工工资及列支差旅费等支出。
14.省外办:(1)2005年,省外办将犀牛路宿舍拆迁补偿款251.6万元,直接转入自筹基建账户,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至2006年末,省外办固定资产总额3222万元,未按资产类别设置明细账管理;2003年省直机关资产清查后再未对固定资产进行账实核对。
15.省人防办:(1)省人防办挤占专项资金235.7万元,用于日常公用支出等开支。(2)省人防办及2个下属单位经营性资产租金收入195.8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3)省人防办培训中心总投资3163.8万元,于1999年建成完工,至今仍挂“在建工程”,没有进行验收,也没有办理决算。
16.广州海事法院:(1)广州海事法院2004至2006年委托拍卖机构拍卖6宗案件物品收入757.6万元,未按规定由竞买人直接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2)至2006年末,广州海事法院往来款项余额5144.4万元,没有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17.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1)对即开型彩票没有视同重要有价凭证保管,未按规定设立纸质即开型彩票的“库存彩票”辅助账。(2)个别投注站空打盗打彩票,造成损失240.4万元,有关人员已被处理。(3)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动用发行经费结余冲抵违规空打彩票损失100万元。(4)现行彩票销售资金结算制度存在缺陷,部分投注站不按时缴存彩票销售款累计713.9万元。
18.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1)省体彩中心至2006年底没有将2005年1月至8月调减上缴中央的体彩发行费1321.9万元,上缴省财政专户。(2)彩票销售款汇缴不及时。检查9市1区体彩中心,发现超过10日未按期收回投注站的彩票款有373.9万元。(3)下属1个体彩中心2006年虚列“建设体育设施经费”支出71.6万元。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的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等7项由省直有关部门主管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和审计调查,涉及资金总额141.69亿元。
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资金
2004年至2006年上半年,中央和省财政累计安排广东省渔民转产转业资金3.08亿元,补助资金集中分布在湛江、阳江等7个市,本次审计涉及资金2.76亿元,占全省资金的89%。从审计情况看,各级海洋与渔业、财政等部门高度重视,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总体情况良好。减船、转产项目、技能培训和安居工程等都取得了成效,带动了渔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9.有13家企业用虚假材料申报取得专项资金1013万元,其中8家企业自行编造虚假材料申报取得专项资金653万元,5家企业利用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家资产评估事务所编造虚假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申报,取得专项资金360万元。
20.有4家企事业单位将部分专项资金改用于日常经营方面支出和弥补事业经费,涉及资金193.2万元。
21.有3家企业由于可行性研究及选址等前期工作不落实,造成项目进展缓慢,搁置均超过1年以上,闲置财政资金265万元。
22.有6个项目单位存在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征地款等费用,以及入账票据不合规等问题,涉及金额446.2万元。
23.减船资料不齐全,管理存在漏洞。检查1464艘减船档案材料,发现6个县(区)有132艘回收渔船“四证”不全;5个县(区)有95艘渔船“四证”船体数据和功率不一致;有11个县(区)回收的719艘渔船证件没有按规定移交渔政部门注销。
24.市级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低,影响项目正常实施。检查7个市财政应配套资金3994.4万元,已落实149万元,落实率为3.73%,其中5个市均没有安排配套资金。
25.有3个市下属4个县(区)财政部门滞拨减船资金617.5万元,影响减船工作进度。
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资金
2006年,全省累计安排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资金26.3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8.75亿元),补助除深圳以外的20个市,本次审计调查48县(市、区)及758所中小学校,涉及资金16.88亿元,占此项资金的64.14%.从审计情况看,广东省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各项政策,重视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措施,加强资金管理,促进了广东省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2006—2007学年,全省1532.82万名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中,有1000.8万名学生享受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受到农民的普遍欢迎,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26.有25个县(市、区)及省农垦系统6个农场虚报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学生数250028人,多获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027.9万元。
27.有20个县(市、区)的220所中小学校挤占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611.1万元。主要用于教职工工资福利528.3万元、基建项目支出11万元、债务清偿和利息支出71.8万元。
28.有7县(市、区)财政、教育部门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中抵扣信息化建设统筹费等各类款项1753.9万元。
29.有5个县(市、区)将农村困难学生“两免一补”补助资金113万元用于非农村学生4211人。
解决农村饮水困难工程省级补助资金
2005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解决15个市农村饮水困难工程补助资金3.13亿元,审计检查194宗农村饮水工程,涉及省补助资金1.71亿元。从审计情况看,各级政府对解决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十分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实施。省水利厅、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厅联合制订了相应管理办法,密切配合,加强对资金管理和监督,各市基本上完成省下达的工程建设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30.有5个县的3个水利部门、3个镇政府、4个村委会和1个水利所挪用资金141万元,用于办公经费等支出。
31.有5个市19个项目建设单位、2个施工单位违反规定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381.1万元;有2个市的建设单位以白条单列支工程款240.6万元。
32.检查3个市已完工验收的21宗工程,其中6宗投入资金994.5万元,计划应解决66300人饮水困难问题,实际只解决2100人,尚有64200人未解决饮水困难问题,项目未达到预期目标。
33.有27个县级财政部门没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制度或报账制,占审计调查46个县级财政部门的59%;有7个县财政部门滞留农村饮水工程资金662万元。
农村卫生资金
2004年至2006年,省财政累计安排15个市农村卫生资金4.5亿元,本次审计调查涉及资金3.48亿元,占全省资金比例的77.42%.从审计情况看,省级农村卫生专项资金的投入,对改善广东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件起到一定推动作用,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主管部门制订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34.有5个市19个卫生部门或医疗机构挤占专项资金12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经费等支出。
35.有8个市17个财政或卫生部门未及时下拨专项资金2664万元。
36.有8个市卫生部门或医疗机构38个项目资金、设备闲置,涉及专项资金2102.4万元。
37.有6个市16个医疗机构在医疗设备购置时,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涉及资金363.9万元。
38.部分农村卫生院、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薄弱,财会人员素质不高,会计核算不规范,总账与明细账不分。
防汛救灾复产资金
2006年,省财政安排解决19个市防汛救灾复产资金15.35亿元,本次审计涉及资金11.7亿元,占此项资金比例的76%.从审计情况看,防汛救灾复产资金能够及时筹措和安排使用,有力地支持了灾区救灾复产和重建家园工作,灾民得到及时安置,灾区的生产和灾民的生活迅速得到恢复。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39.套取救灾资金88.3万元。有2个县通过虚报工程投资额和虚大工程量共套取农田垦复资金73.3万元;1个县水利局以代县三防办购置设备名义,套取省级水利救灾专项资金15万元。
40.挤占、滞拨救灾资金。有6个市21个部门单位挤占民政、农业、水利等方面救灾资金689.1万元;7个市滞拨各项省级防汛救灾复产资金3669.5万元。
41.有8个县对省级防汛救灾复产项目资金未按规定实行财政报账制管理,涉及金额1183.5万元。
42.有2个县2个工程项目未实行招投标管理,涉及金额550万元。
43.有2个县271万元工程款以现金方式支付、白条单入账;有1个县574.1万元水毁农田垦复工程支出没有合规发票。
农村安居工程资金
2004年至2006年,省财政累计安排解决15个市农村安居工程资金3.26亿元,省募捐资金6400万元,共3.9亿元。从审计的情况看,各级政府对农村安居工程高度重视,认真规划、部署和实施。省扶贫办与省财政厅联合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和工程建设管理,保证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资金管理使用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
44.有6个县擅自改变资金用途283.3万元。
45.有4个县(区)的部分镇(村)虚报危房改造186户,多领安居工程款73.8万元。
46.有6个县未及时拨付2005年底前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30.9万元。
47.个别村采用抽签方式来决定谁能享受安居资金,这种做法不符合省里安居工程资金管理规定。
社会保险基金
2006年度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101.81亿元,本年支出60.15亿元,结余41.66亿元,累计结余180.96亿元。从审计情况看,省级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保险工作,在规范征缴筹资机制、维护基金安全、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强管理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总体情况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48.部门之间社保费征收管理相应数字反映不一致。2006年省社保局业务账收入数与省地税局征收划入财政专户数相差3253万元,部门之间没有及时对账调整。
49.2006年部分地方没有按时足额上缴省级社会保险调剂金,当年欠缴2.64亿元。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情况。
国家及省2003至2006年共下拨广东省用于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工程项目建设资金55.31亿元,省安排2006年灾害水毁公路修复工程项目6.67亿元。省审计厅对这两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总的来看,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比较重视这项工作,制定了相应的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工程和资金管理。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工程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农村交通状况,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灾害水毁公路修复工程的实施,降低了灾害水毁损失,促进灾后复产工作的开展,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行政村公路硬底化工程项目
50.有12个单位挪用专项补助资金2033.1万元,用于其他公路建设项目以及弥补行政经费等支出。
51.市、县、镇政府资金普遍投入不足。按照规定,除国家和省投入的资金外,市、县、镇应自筹资金分别按每公里1万元、2万元、3万元投入。审计调查情况表明,国家和省资金已全部到位,但大多数市财政没有积极筹措自筹资金,大多数县、镇基本没有投入或很少投入资金。检查14个市,只有8个市自筹投入2.87亿元资金,占14个市应投入资金的71%.检查27个县,只有16个县投入资金7138.9万元,占27个县应投入资金的33%。检查50个镇基本没有投入资金。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造成行政村公路建设标准降低,有的没有按规定完善路肩、排水沟和设置护桩护栏等安全设施,降低了这项工程的质量水平。
52.多头申领专项补助资金。有4个项目,已获取省补助县道改造资金1554万元,另外又以同一项目申请获得行政村公路硬底化补助资金633.7万元。
53.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没有按规定设专项核算,农村公路硬底化项目补助资金与其他资金混合存储;一些单位计划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存在补助资金与计划项目不对应,超计划拨付资金等现象;个别单位银行存款长期账实不符。有的单位没有据实编制竣工决算报告。
54.建设管理不够规范,一些项目存在质量问题。有2258个项目违反规定由村委会担任项目业主;有1016个项目由没有施工资质的工程队负责施工;2005年以前实施的一些项目工程质量有缺陷。检查项目的质量检验资料发现,有2个市727个项目抽芯检测的3050处中有934处强度不足,有2个市的1217个项目中有92个项目强度或厚度不足;审计现场观察发现2个县的4条公路存在路面开裂、破损等问题。
55.行政村公路养护管理滞后。全省行政村公路管养机制尚未完善,已建成的行政村公路相当部分存在无人管理养护情况,部分损毁、塌方路段未能及时维修清理,存在安全隐患。
灾害水毁公路修复工程项目
56.226.26万元项目资金没有专款专用。其中有3个公路局将80.26万元用于发放管理人员加班工资和管理费;有1个公路局将36.25万元用于综合办公楼、仓库等房屋维修;有1个公路局将39.75万元用于其他方面开支;有3个公路局将70万元用于其他公路项目建设。
57.少数单位未报省公路局批准,擅自改变设计方案。检查发现1个市公路局自行改变设计方案,重新批复28个重点项目下浮后的预算建安费846万元,占省批复建安费的42%,差额约500万元被调整用于该市第二批重点项目和计划外等19个工程项目建设。1个县级市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的重点项目X603合三线,省公路局批复预算164.1万元(建安费148万元),并按70%建安费的标准拨付补助资金104.1万元,该站未按批复的设计方案施工,项目实际结算仅71.4万元,占省批复建安费的48%。
58.检查发现1个县地方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混乱,没有设置现金和银行日记账,不及时登记账簿,难以核实水毁工程支出127.4万元的真实性。
59.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有2个市各有8个重点地方公路项目当地乡镇政府违反规定交由村委会负责建设管理。有55个重点项目没有按有关部门的规定实行施工监理,有111个重点项目由没有施工资质的工程队施工。
这次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采纳了他们提出的合理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并责成相关单位进行纠正整改。各部门单位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在审计过程中就开始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特别对一些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及时进行账务调整,11个部门共作账务处理4453万元,并建立健全有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下一步省政府将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各部门单位在做好今年预算执行的同时,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的要求,认真整改去年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绝大部分都得到纠正和整改,通过整改已上缴财政资金2.53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26亿元,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资金7.33亿元。二是促进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财政部门针对省级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通过预算指标管理系统与国库支付系统的整合,实行预算编制与执行的衔接,继续将省财政改革范围向纵深延伸,将垂直管理系统所有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编制并细化到下级预算单位。三是推进省直部门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去年审计的12个省直部门,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专门召开会议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25项,进一步提高了内部管理水平。
三、加强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意见
(一)依法加强财税管理,切实提高理财水平。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财税工作的领导,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树立政权意识、服务大局意识和节俭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为民理财、依法理财、民主理财和科学理财。财政部门要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编制财政预算,如实地反映预算收入和支出,保证财政收支的真实和完整。税务部门要加强税收的科学管理,完善税收征管机制,坚持依法治税,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二)严格部门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
要结合当前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继续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增强预算分配和执行的透明度。各部门要按统一的规定科学地编制预算,做到完整、细化,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部门预算管理监督制度,加强对部门及下属单位的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深化对财政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要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和责任问责制度,强化预算约束,严厉查处各种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提高预算执行效果。
(三)规范专项资金支付制度,完善资金监管机制。
要对现有的专项支付项目进行清理、整合,归并重复交叉的项目,对已到期和已过期的项目限期建设或者取销。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支付制度,严格实行年度全部专项资金按制度规定分配拨付或采取预算指标与资金直拨,防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在统一调度使用预算资金过程中占用专项资金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分配,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规范,对贫困地区要尽量减少出台配套资金政策。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申请机构和有关材料的审核,预防专项资金的虚报冒领。加强对专项资金执行使用环节的监控,防止地方和单位转移挪用或损失浪费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要建立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执纪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四)健全政府投资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要进一步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完善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体制。各职能部门要合理安排投资计划,更好地履行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责。要建立和完善项目法人负责制和法人责任追究制度,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建设实施、工程质量、资金管理等要负全面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批,防止项目高报虚报。加强项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计划外工程。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尤其要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对项目招投标、概算、进度、质量等环节的监督,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