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广东江河洪水继续上涨,部分山区土壤含水量高度饱和,安全风险进一步增大,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和省防总有关规定,6月17日10时,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省防总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判灾害风险,及时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加强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和城乡内涝防御工作,坚决果断提前彻底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17日11时30分,省减灾委员会决定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当日20时又将救灾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省减灾委员会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预案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紧急转移安置涉险人员,积极落实各项救灾救助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17日18时,广东启动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全力搜救被困、失联人员,紧盯雨情、水情、汛情,认真研判地质灾害风险,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重点加强公路铁路沿线、重要设施、重大建设工程区、旅游区、学校、削坡建房点等区域地质灾害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