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5年底前,建成省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动省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量进驻;建设全省统一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门间数据共享渠道全面打通,高频电子证照实现互通互认,“免证办”全面推行;集约化办事、智慧化服务实现新的突破,“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更加好办易办,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一网共享”的政务服务体系。
统一标准、跨域通办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方案》提出,规范设置广东省依申请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范围和类型,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管理范畴。组织编制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承接国家基本目录中省级及其以下权限的事项。
为解决省内、市内政务服务标准不一致问题,《方案》要求引入省、市、县逐级统筹模式,推动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各要素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统一。统筹制定全省“跨域通办”流程规则,拓宽“跨域通办”业务范围,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实现高频“跨域通办”事项更加易办、好办。
《方案》强调,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供办事服务,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规范审批监管协同。各地、各部门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管衔接机制。以“粤省事”“粤商通”平台为广东省移动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渠道和总入口,加快将已建的面向企业群众的移动端政务服务进驻“粤省事”“粤商通”平台。
《方案》提到,对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要同步提供线下窗口办事服务,由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办理渠道。实现线上线下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政务服务。同时,建立健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开展标杆政务服务中心评估和“最美政务人”评选活动。持续开展政务服务常态化监测,对各地、各部门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免证办”“就近办”“网上办”
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智能化
为提高政务服务办事效率,《方案》指出,围绕企业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持续梳理推出一批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清单。按照“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的要求,重点对生育、教育、就业创业、医保、社保、开办企业、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等领域高频事项实现“一网办、一次办”。
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快对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跨省互通互认机制,实现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政务服务“免证办”。推动教育、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领域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除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各地、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应当全部纳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各地、各部门要推进本地本部门“一件事一次办”主题集成服务事项清单中的服务逐步向移动端拓展,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
为提升智慧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水平,《方案》要求,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推动建设个人数字空间,不断丰富权威数据类别,为个人办事提供授权用数、存证溯源服务;建设法人数字空间,通过分级授权方式,为企业办事提供可信数据,赋能企业数据诉求;加强个人和法人数字空间应用推广,依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粤系列”政务服务平台,探索在社保、医保、户籍等高频政务办事场景中的应用。实施惠民利企政策5G推送“一键享”,全面拓展“免申即享”范围,推出政务服务地图、“一码办事”、智能审批等创新应用模式。
此外,各地要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适老化、适残化改造,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预约服务制,推进水、电、气、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视频办理平台“粤视办”,不断扩大政务服务视频办理的覆盖领域和服务范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创新普惠的政务服务。
强化平台支撑、推进“一网共享”
提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
《方案》建议,省级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要全面提升省统一申办受理平台集约化建设水平,全力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2.0”建设,依托平台业务支撑能力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
为推进数据资源“一网共享”,《方案》要求省级成立政务数据共享协调小组,统筹提升省数据资源“一网共享”平台服务能力。各部门要将业务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和数据双向共享,提高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满足不动产登记、社保、医保、户籍、市场主体准入准营等重点领域及人口、法人、地名、教育、婚姻、生育、住房、信用等普遍性数据需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政府部门数据管理职责,明确数据归集、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责任,形成推动数据开放共享的高效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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