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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抓住“双区”建设、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两个合作区建设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战略机遇,以党建引领法治,推动全省法治建设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行业法治建设
(一)坚持党建引领法治,统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
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作用,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是年,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统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完成年度法治政府督查和整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召开,全面总结2021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工作。通报先进经验,提前部署“十四五”法治工作规划和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二)推进行业立法,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保障水平
加强立法,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体系。《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立法工作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全厅立法工作。年内,定期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议,制订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自2021年1月1日施行。截至年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性法规17部、规章7部。加强对各市地方立法的指导。是年,配合省人大审核论证《揭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湛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10余部地方性法规草案,确保地方立法符合省级法规精神。
(三)执行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和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常年法律顾问作用,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供合法性审核意见。对涉及市场主体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策,充分履行内部审查机制和公平竞争要求,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一律不予印发。年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省内主流媒体,发布住房城乡建设惠民政策新闻及政策解读651篇,做好政策解读及热点回应。针对行业重大决策事项,通过召开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
(四)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行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科学谋划法治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编制,印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普法责任清单,分层分类,实施精准普法。抓好领导干部学法,强化以案释法。2021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订并落实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全年举办两次专题法治讲座。组织领导干部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庭审,组织观看民法典相关公开课,实现学法常态化,组织厅机关干部参加学法考试,合格率达到100%。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任务项目化,把普法责任压在各级主体的“肩膀上”,实现普法工作“大合唱”。是年,以民法典、行业法规为重点,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民法为民 粤建越美”主题公益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发动28万人次参加,百度搜索相关结果超过220万条,社会影响力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色普法品牌深入人心。
二、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改革
(一)打造重大战略性平台
2021年,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动参与、支持“双区”和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支持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推动住房公积金、行政许可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服务系统互联、跨市通办,探索建立湾区内城市综合执法协调机制。加强粤港澳建筑领域合作,推动粤港澳建筑领域人员资格互认、管理模式互通、经验技术互学、工程项目对接,以及大湾区内地城市更多项目试行港澳工程建设模式。支持建筑业企业联合港澳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引导建筑业企业组建“走出去”战略联盟,推进国际国内双向市场拓展。继续向横琴、前海下放一批省级资质许可权限。
(二)深化“放管服”便民利企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深入推进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试点,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改革,大幅度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规范发展工程总承包,推行全过程咨询和建筑师负责制,打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
(三)承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
2021年1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广东省列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全国第一批试点地区,全面试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精准施策,创新示范,按照“接得住、管得好”的目标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组建工作专班,编制“1+9”工作方案,开发审批系统,发布办事指南,建立试点事项专家库和专家专业技术咨询工作机制,高效推进试点工作。年内,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和新闻通报会,在全省开展“政策宣贯服务月”活动,组织召开宣贯会和座谈会14场,现场向946家企业解答1500多条疑问,整理公布常见问题答疑280多项,畅通咨询渠道,解决企业申报难点堵点,引导企业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及江苏、内蒙古等省(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先后到广东调研,广东省试点工作为全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探索路径。全年受理企业试点事项申请3945项,包括升级431项、重组分立合并1639项、变更1875项;经审核,批准升级132项、重组分立合并312项、变更1399项,进一步夯实全省建筑业发展基础,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力经济发展。
(四)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精简事项,深入开展“体外循环”“隐性审批”专项治理,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指南之外无材料”,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五)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数字化建设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托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框架,加快“三库一平台”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优化升级。探索以“政银合作”方式,加快“数字住房(粤安居)”一体化平台、“广东省建筑智慧工地监管系统”等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何俊彦 何洁 曾思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