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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2-10-24 10:26:48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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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

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

工作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22〕2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30日


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

重点老区苏区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重点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参照《新时代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对口支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工作方案》,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充分发挥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多方力量,强化产业、科技、资金、人才等资源要素导入,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提升民生保障水平,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红色资源,共同推动重点老区苏区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实施组团结对支援。采取组团式、多对一方式推进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工作期限为2022年至2030年。重点老区苏区每个县(市、区)均由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组合而成的帮扶集团进行对口支援。排名首位的单位为牵头负责单位,其他单位及机构为对口支援成员单位。对口支援单位与受援地具体结对安排如下:

  1.原中央苏区13个县(市、区)的结对安排。

  由省委组织部、广东粤财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对口支援南雄市。

  由省应急管理厅、广东恒健投资控股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对口支援和平县。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广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销售分公司对口支援龙川县。

  由省生态环境厅、广东南粤集团有限公司、省农垦总局对口支援连平县。

  由省商务厅、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梅江区。

  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梅县区。

  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通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兴宁市。

  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电信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平远县。

  由省市场监管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蕉岭县。

  由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大埔县。

  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铁路投资集团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丰顺县。

  由省自然资源厅、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省税务局对口支援五华县。

  由省财政厅、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饶平县。

  2.海陆丰革命老区11个县(市、区)的结对安排。

  由省委统战部、省交通集团、中远海运(广州)有限责任公司对口支援潮阳区。

  由省水利厅、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投广东电力公司对口支援潮南区。

  由省教育厅、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广东分公司对口支援紫金县。

  由省国资委、广东广播电视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惠东县。

  由省司法厅、省出版集团公司、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对口支援汕尾城区。

  由省交通运输厅、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陆丰市。

  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盐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对口支援海丰县。

  由省卫生健康委、南方报业传媒集团、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分公司对口支援陆河县。

  由省科技厅、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对口支援普宁市。

  由省民政厅、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对口支援揭西县。

  由省委宣传部、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对口支援惠来县。

  (二)选派干部挂职支援。选派优秀干部、年轻干部到重点老区苏区挂职。省直机关选派县处级副职干部挂任当地政府领导职务,一般参加同级党委常委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选派中层管理人员、科级相当职务层次人员挂任当地有关单位职务。选派的挂职干部,参与分管省直单位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工作,协调联系省直单位定点帮扶驻镇帮镇扶村挂职干部和驻村第一书记,协助分管老区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有序梯度转移等相关工作,以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任务。每一批干部挂职时间原则上为3年,相关待遇保障参照省驻镇帮镇扶村标准落实。支持结对关系外的省直机关、国有企业、中央驻粤机构等选派干部挂职,与其他挂职锻炼机制在重点老区苏区叠加形成合力。具体安排另文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机制。各对口支援单位要会同受援地,明确工作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扎实推进落实对口支援各项工作任务,健全领导有力、联系紧密、运转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对口支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赴受援地衔接工作、调研指导不少于2次。受援地要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沟通衔接,确保对口支援工作取得实效。加强挂职干部考核管理和待遇落实,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树立干得好用得好的导向。干部挂职期间不占派出单位和挂职单位职数。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对口支援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加入帮扶集团共同参与对口支援,动员鼓励有意愿的民营企业、其他社会团体和单位积极参与对口支援。

  (二)落实重点任务。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针对重点老区苏区所需所缺、所盼所想,各对口支援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和优势,充分考虑受援地比较优势和发展需要,以资源协调、政策支持、人才培训、营商环境营造、产业和创新平台建设等为重点,通过选派干部挂职、鼓励双向挂职交流等方式,科学编制并推动落实对口支援实施方案。要提升对口支援综合效益,坚持将对口支援资金、项目的80%以上向基层倾斜、向保障民生倾斜。要聚焦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支持受援地培训一批专业技术人才,推广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实施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大行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能力,切实增强受援地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加强督促评估。省老区苏区振兴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等单位,及时跟踪对口支援工作进展,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组织工作成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重大问题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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