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要闻动态 > 信息推送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 : 2022-02-11 09:39:04 来源 : 本网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

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办函〔2022〕1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我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和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村公路发展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公路发展的决策部署,负责全省农村公路“路长制”的统筹、指导、考核等工作,不断健全农村公路“路长制”政策体系,完善、落实农村公路发展保障制度,加强对市、县两级农村公路相关工作的监督考核。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陈良贤  副省长

  副组长:任小铁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 静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成 员:黄恕明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黄守应  省公安厅副厅长

      云 峰  省财政厅二级巡视员

      葛国兴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杨林安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周国英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刘耿辉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贾绍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孟 帆  省水利厅副厅长

      梁 健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省乡村振兴局专职副局长

      龙家有  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

      郑永光  省林业局总工程师

      陈德伟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总工程师

      任美龙  省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化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

  各地级以上市要参照省的做法相应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3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