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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废止《广东省疾病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分 类: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01日 文  号:

粤卫〔2013〕6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精神,经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广东省疾病控制卫生检验与技术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粤卫〔2001〕222号)。
       二、《印发〈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评审认定办法〉及〈广东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督导制度〉的通知》(粤卫〔2005〕180号)。
       三、《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卫〔2007〕183号)。
       本决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东省卫生厅
                     201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