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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委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广州市(区)属三级医院等级评(复)审的公告
时间:2024-04-26 16:21:16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现将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委托广州市(区)属三级医院(含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复)审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广州市(区)属三级医院等级评(复)审事项,委托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实施。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审查申请材料,实施评审工作。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出具认定文件。
二、实施时间
上述事项自公告日起由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实施,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不再受理广州市(区)属三级医院等级评(复)审的上述有关业务,对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三、责任划分
(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依法承担受委托机关在委托权限范围内实施委托事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根据受委托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过错责任大小予以追责。
(二)受委托机关以自己的名义或者超越委托权限,实施委托事项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受委托机关自行承担。对超越委托权限或者在实施委托事项过程中有违法违规情形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