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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评选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推荐名单公示
时间:2023-10-17 20:55:52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卫人口函〔2023〕14号)和《广东省开展全国 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粤卫办人口函〔2023〕4号)等相关要求,经过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自主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择优推荐、省级专家组复核后,经研究,拟确定广州市增城区、深圳市盐田区、珠海市香洲区、汕头市龙湖区和湛江市吴川市为我省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评选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向省卫生健康委反馈意见,逾期不再受理。反馈情况应实事求是,并签署单位组织名称、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进一步沟通。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林洪,联系电话:020-83828191,邮箱:wsjkw_rkjtc@gd.gov.cn。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3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