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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及综合试验区建设单位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07-20 14:58:23     来源: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方案的通知》(粤卫办基层函〔2023〕15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遴选报送基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综合试验区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地级以上市推荐的32个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试验区候选县(市、区、镇街)进行了省级遴选。经研究,拟确定广州市花都区等12个县(市、区)作为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见附件1),确定广州市海珠区等12个县(市、区、镇街)作为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单位(见附件2),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至2023年7月24日(共5天)。

  电话:020-83828115,邮箱:wsjkw_jcc@gd.gov.cn。


  附件:1.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公示名单

             2.广东省基层卫生健康综合试验区建设单位公示名单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