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涉老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传承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大力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社会氛围,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的部署要求,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开展2023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树立积极老龄观,促进健康老龄化,着力打造适老宜居社会环境,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活动主题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无障碍环境共建共享。
三、活动时间
2023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文体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动员老年社会组织、老年文艺团体、老年体育协会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广场舞、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举办老年人健身交流、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技能,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传统运动项目,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展示新时代广东老年人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鼓励各地在“重阳节”当天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将残疾老年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残疾老年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二)共建共享无障碍环境,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广泛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宣传活动,推动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线上线下相结合,宣传无障碍环境理念,普及无障碍环境知识,提升全社会的无障碍环境意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持续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持续推进“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消除“数字鸿沟”,保障信息时代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养老诈骗防范治理,重点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等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犯罪活动,强化老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着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法律服务更好惠及老年人群体。
(三)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各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重点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进行走访慰问,传递党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积极帮助稳妥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持续开展青年志愿者助老“金晖行动”。
(四)开展“关爱困难老人,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各地要关心关爱基层农村的贫困、高龄、独居、空巢、失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开展走访慰问、志愿帮扶等活动,帮助其解决在基本生活、医疗保障等日常生活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在乡村振兴建设中,政策不掉队、关爱不缺席,切实感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关怀和温暖。
(五)普及健康知识,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深入开展《健康广东行动(2019-2030年)》之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等专项行动,广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疫苗接种、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痴呆防治促进和老年心理关爱活动,促进健康老龄化。积极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康管理等服务。举办老年健康知识大赛。举办安宁疗护实践技术培训班,提升安宁疗护服务能力。
(六)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全面检查评估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推进省级、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提升服务管理水平。推动省民生实事落到实处,提升医养结合服务指导率。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开展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6个方面医养结合服务。积极做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会诊,组织我省29家全国老龄健康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机构配合国家远程医疗与互联网医学中心开展远程会诊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健康服务。
(七)搭建活动平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开展“银龄行动”“银龄讲学计划”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为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农业科技等行业的老专家、老教授参与社会、发挥余热搭建平台,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进一步发挥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和老年社会组织党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社区管理、民事调解、公益慈善、教科文卫等志愿服务活动。
(八)广泛宣传造势,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敬老月”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开展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等典型宣传活动,激励引导广大老龄工作者学习先进、奋斗奉献。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播放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推荐影片。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为载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级老龄委要切实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各级老龄办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本地区“敬老月”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宣传造势,扩大社会影响,确保“敬老月”活动开好头、起好步。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加强对“敬老月”活动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积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
(三)加强服务,关爱老人。各级各部门要把关爱服务老人贯穿“敬老月”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要坚持面向基层、深入社区村居,积极热情服务老年人。要把“敬老月”活动的重点放在多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上,多为老年人送温暖、献爱心,突出解决老年人特别是孤寡困难、独居空巢、失能失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让广大老年人看到“敬老月”活动带来的实实在在的收获和幸福。
各地级以上市老龄委和省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并于11月9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省老龄办(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联系人:李端莹、冯钊妮(粤政易同名);
联系电话:020-83177756、83177721;
政务邮箱:wsjkw_llc@gd.gov.cn。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