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确定2023年度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的通知
分 类: 部门文件;通知;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29日 文  号: 粤卫办科教函〔202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工作,经各地、各单位申报和推荐,我委组织专家完成了2023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遴选(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主要面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兼顾县级公立医院和村卫生室,纳入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库管理,入库项目基本信息可在我委公众网“开放广东”栏目进行查询(网址:http://wsjkw.gd.gov.cn)。请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技术需求,积极组织做好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二、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粤卫办〔2016〕32号)要求,全省各县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双向选择原则,每年从省、市适宜技术库选取3-5项进行推广应用,技术推广单位可采取共建医联体、对口帮扶、专项培训等方式开展适宜技术推广活动。请各地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24年1月15日前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kj.gdmde.net)中填报本年度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统计情况。

  三、各项目推广单位(含2014-2023年入库项目推广单位)要根据项目的技术特点和对接推广的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需求,按照“效率优先,科学组织”的原则选择适宜推广方式进行推广,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在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本年度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总结及推广项目信息统计情况。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或主管部门应在2024年1月15日前对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并提交。连续两年未开展推广工作且未提交统计信息等材料的入库项目,视同自动退出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项目管理,有关信息将从项目库移除。

  四、省财政对部分项目进行补助。各项目推广单位要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对参加推广项目人员的培训费和进修费等相应减免。2023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入库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待2024年省人大批准预算后下达。

  五、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事务性工作由广东省医学会临床医学评审部承担,联系人:李冰,联系电话:020-81858309转3,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1906047。


  附件:2023年度广东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一览表.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