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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转发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30日 文  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8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部门联动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年度纠风工作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纠风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工作会商制度,不断健全协作机制,持续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综合治理。

  二、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细化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纠风机制各成员单位应紧扣年度工作要求制定各领域的专项方案,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政策沟通、信息互通、资源融通、工作畅通,齐抓共管地做好纠风工作。

  三、落实重点任务,及时做好总结

  各地各部门要以年度纠风工作要点为抓手,加强日常监督,切实落实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扎实做好疫情防控领域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等重点任务。各地纠风机制各成员单位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及时总结提升要点的落实成效和经验。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各纠风机制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并于年底前将相关工作情况报送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人:李华龙、陈秀彦,联系电话:020-83805506。

  附件: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