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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确认广东省政府办公厅等3924家单位为广东省无烟单位的通知
分 类: 其他文件;通告;卫生、体育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07日
文 号:
各地级以上市爱卫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健康广东行动的意见》《广东省爱卫会等九部门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我委《关于印发广东省无烟单位创建管理规范和评分标准的通知》(粤卫办〔2014〕30号),全省各地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省爱卫会组织专家对各地无烟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省级暗访评估、抽查复核,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等3923家单位(名单见附件)基本达到“广东省无烟单位”建设标准要求,现予以确认。
希望以上单位进一步健全控烟制度,加强宣传倡导,巩固无烟环境建设,丰富无烟环境内容,广泛动员单位职工和群众参与控烟工作,确保无烟环境创建常态化。省爱卫会将不定期组织专家对各无烟单位创建及巩固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及无烟环境建设效果明显滑坡的单位,将予以撤销无烟单位称号。
广东省爱卫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