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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用银龄医生进基层服务专栏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8日 文  号: 粤卫办基层函〔2021〕17号

粤卫办基层函〔202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省医学会、省预防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医师协会、省基层卫生协会、省社区卫生学会: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启用银龄医生进基层服务专栏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落实银龄医生下基层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具有二级以上医院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退休全科转岗培训合格人员,不占编制,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单位薪酬待遇。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要求》(粤人社发〔2018〕60号)落实相应绩效工资制度。各地可结合百名首席专家下基层等现行基层卫生人才保障和激励政策,鼓励银龄医生下基层。用人单位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坚持管理和服务相结合,做好相应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依法服务。

  二、聚焦长效帮扶保障机制。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卫生健康领域行业协会、学会,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推广银龄服务专栏,提高知晓度和使用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注册本单位账号,并指派专人管理本机构账号,根据实际需求,通过银龄服务专栏发布招聘岗位。招聘结束后,管理人员应当在系统中对所聘用退休医务人员进行确认。各二级及以上医院应当通过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和工会等多种渠道将银龄服务专栏告知本院退休人员,积极宣传倡导,鼓励退休人员主动走进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层医务人员传经送宝,为广大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联系人:聂辉、林国鹏,联系电话:020-83828152。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