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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体育局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18日
文 号: 粤卫食品函〔2021〕29号
粤卫食品函〔2021〕2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体育局,有关单位、学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康广东合理膳食行动、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工作抓实落地,推动我省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1〕31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职责抓好实施。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健康广东合理膳食行动和广东省国民营养计划的分工实施方案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对照本部门责任积极宣传、广泛发动,合力推进营养与健康学校试点建设工作。
二、各地要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在辖区范围重点选取试点开展工作,总结经验,分析研究问题,结合地方特点不断完善实施策略,逐步在辖区全面推广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工作,通过建设活动,切实推动辖区学校营养健康饮食服务整体水平提升,更好地适应儿童青少年日益增长的营养健康需求。
指南实施过程中取得的进展、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及对口主管部门。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体育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