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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二轮全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感染防控知识考核工作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文  号: 粤卫办医函〔2021〕39号

粤卫办医函〔202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部属、省属驻穗医药院校附属医院及委直属医院:

  为进一步贯彻“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理念,不断巩固、提高我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医院感染防控知识水平,经研究,我委定于近期组织全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开展第二轮院感防控知识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省医疗机构全体医务人员,按照所在岗位选择考核试卷类别。如身兼多岗,可自主选择其中1个类别考核试卷或参加多个类别考核试卷进行考核。

  二、考核时间

  2021年7月1日8时-7月9日24时。

  三、考核类别

  本次院感防控知识线上考核试卷按照岗位/科室进行设计,分为20类,题目类型包括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总体题目数量均为20题。每个类别试卷满分为100分,全部答对后,将自动生成《2021年全省院感防控知识考核学习报告》。20个类别如下:

  (一)预检分诊岗位工作人员;

  (二)发热门诊、隔离病区岗位工作人员;

  (三)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岗位工作人员;

  (四)患者转运岗位工作人员;

  (五)产房、新生儿科工作人员;

  (六)口腔科工作人员;

  (七)血液透析科工作人员;

  (八)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

  (九)消毒供应中心工作人员;

  (十)手术室、介入室工作人员;

  (十一)内镜中心工作人员;

  (十二)普通门急诊工作人员;

  (十三)普通住院病区工作人员

  (十四)医技、药剂科室工作人员;

  (十五)保洁岗位工作人员;

  (十六)保安岗位工作人员;

  (十七)陪护(含第三方派遣)岗位工作人员;

  (十八)职工饭堂(含配餐)岗位工作人员;

  (十九)司机、基建、工程、维修等岗位工作人员;

  (二十)行政职能科室、科研团队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一)《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指引(第二版)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强化医疗机构探视及陪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疫苗株环境污染防控工作指引》等相关工作要求及政策文件。

  五、考核流程

  本次线上考核在微信公众号“粤卫平台”(二维码见附件1)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一)关注“粤卫平台”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新冠服务】→【院感防控考核】→点击【进入考核】→输入登录信息(地市、区县、单位、姓名与手机号码、科室、工作年限、职称)即可登录。

  (二)登录之后选择对应角色进行考核(如未涵盖选择最为接近的角色进行考核)→进入界面进行答题,完成考核后点击【提交答卷】→考核完成获得个人学习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及时通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时参加考核,通过考核工作提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院感防控能力和水平。

  (二)原则上,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参加线上考核工作。对部分工勤人员确实无法参加线上考核的,应组织进行线下考核(考核试卷及答案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线下考核人员成绩清单,回传系统与线上考核人员统一纳入成绩管理(回传方式详见附件3)。

  (三)考核期间,各地级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对本地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加考核情况进行统计(统计方法详见附件4),适时反馈考核工作情况,务必确保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均完成考核工作,做到人人参加考核,人人过关。我委将适时通报各地市考核总体情况。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谢意兰、韩晓东,联系电话:020-83802613;粤卫平台联系人:彭幼园、梁诗诗,联系电话:13621094729、13719192997。


  附件:1.“粤卫平台”公众号二维码.docx

                 2.线下考核试卷及答案.zip

                 3.回传考核人员成绩清单.docx

                 4.各地市考核情况统计排名.docx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