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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广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5日 文  号: 粤卫案函〔2021〕224号

粤卫案函〔2021〕224号


蔡少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揭西县推进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政策改革的建议(第1631号)收悉。揭西县作为粤东欠发达地区及革命老区,省级层面已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各类政策和各类补助及项目分配中给予了最大倾斜。经综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揭阳市政府的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开展人才招聘,深化人才职称评审改革

  自2014年以来,我省连续6年组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项(集中)公开招聘,引导医疗人才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动。一是明确拿出空编招聘。二是规范招聘条件设置。统一降低学历学位、职称资格、经历年限等要求,以最优惠的政策吸引、留住人才。三是降低基层招聘成本。专项招聘由省统一提供命题服务,并开发应用招聘系统统一报名,降低基层招聘成本。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函〔2020〕18号)明确,加强定向医学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提供足够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技术岗位,将定向医学毕业生优先安排给47家升级成县级人民医院的中心卫生院以及服务人口多、全科医疗需求大、全科医生较为短缺的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定向医学毕业生进行面试、考察,按照人岗匹配、专业对口的要求,由定向医学毕业生按面试、考察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工作岗位,并落实编制。

  2016年12月,广东省人力资源保障局联合省卫生健康委出台《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基层卫生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规〔2016〕14号),围绕健全评价体系、优化评审条件、完善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和建立长效机制五方面提出15条措施。对广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运作特点,针对基层医疗人才问题精准施策,对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实行单独评审、定向评价、定向使用。

  二、落实多渠道补偿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

  一是实施村医补贴政策为进一步稳定村医队伍,吸引高质量人才,从2017年起,省财政对全省村卫生站医生的补贴政策由每个行政村每年1万元提高至每个行政村每年2万元。二是补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村卫生站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对签约服务对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三是补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农村地区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对实行劳动合同制的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

  三、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加大养老保险补助

  一是从2013年1月1日起,对符合规定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省财政按规定落实升级配套资金,2021年延续安排1.79亿元,支持各地足额落实相关人员待遇问题。二是2020年将全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80元。符合条件的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保获得养老保险,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各地对未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内、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通过省级平台扩大粤东西北招才引智效应,促进人才向基层卫生事业单位流动。继续巩固城乡居保全覆盖,稳步提高养老金标准,不断增强制度保障功能,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切实解决有关人群的后顾之忧,不断提高我省乡村医生待遇。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唐文标,联系电话:020-8382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