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卫案函〔2021〕219号
林树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揭东区西部“五镇一街”76个村级卫生站建设纳入省财政补助计划的建议(第1393号)收悉。经综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的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投入主要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工作,近年来,积极支持提升村级卫生站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实现“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着力解决村民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主要有:一是大力推进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工作。2017年-2019年,省委、省政府按照每个行政村16万元的标准,安排16亿元专项用于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0000家村卫生站标准化建设,对粤东西北地区村卫生站规范化建设项目上的整体补助比例达到了80%。其中对揭阳市补助村卫生站数量为911家、资金1.46亿元,占全省补助比例的9.13%,体现了省级财政对揭阳市村级卫生站建设工作的倾斜支持,由揭阳市按照项目成熟程度统筹做好辖区内的村卫生站建设工作。从2020年起我省实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各地在保障完成省级各部门下达的年度考核任务(中央考核任务)的基础上,自主统筹安排资金、自主选定项目、自主组织实施。揭东区可考虑按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的相关要求,把西部“五镇一街”76个村级卫生站的建设纳入本级涉农资金统筹考虑。
二、关于揭东区西部“五镇一街”76个村级卫生站建设纳入省财政补助的意见
近年来,省财政着力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落实完善均衡性转移支付、区域生态保护补偿转移支付和老区苏区、民族地区财政支持政策,结合省级财力情况加大对基层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增强市县基本保障能力。特别是2020年,省财政努力克服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压力等多重影响,坚持对市县转移支付只增不减。经初步统计,共安排揭阳市各项补助合计325.1亿元,比2019年增加51亿元、增长18.6%。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卫生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9〕5号),村卫生站建设属市县财政事权,揭阳市可统筹更多的财力用于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拟结合前期实施情况和相关政策要求,加快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人才、技术、资源等下沉,逐级帮扶推动揭阳市村级卫生站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稳定村医队伍,进一步缓解村民看病难问题,推动我省基本卫生服务均等化。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
2021年6月23日
(联系人:唐文标,联系电话:020-83828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