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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发布机构: 本网 名  称: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商务楼宇(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办公场所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第一版)》的通知
分 类: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1日 文  号: 粤卫疾控函〔2021〕139号

粤卫疾控函〔2021〕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各成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广东工作组及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商务楼宇(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我组组织编写了《商务楼宇(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办公场所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

  (代 章)

  2021年6月29日


商务楼宇(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办公场所疫情防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指引(第一版)


  为切实做好商务楼宇(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办公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发生本地疫情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防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制定此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各类商务楼宇(含各类写字楼、同一通道多机构共用的公共办公楼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场所管理要求

  (一)落实防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统筹各相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商务楼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商务楼宇内各单位及物业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个人履行社会责任,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二)做好物资储备。商务楼宇内各单位及物业公司应长期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

  (三)落实环境卫生管理措施。加强对办公区域、茶水间和卫生间等重点部位的清洁和消毒,保持干净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增加电梯等公用设备设施和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频次。鼓励采用无纸化办公,降低接触传播风险。在办公室和卫生间等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速干手消毒剂。

  (四)落实通风管理措施。加强办公室和卫生间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质量、运行管理、卫生学评价和清洗消毒应符合WS394《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696《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WS/T395《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学评价规范》和WS/T396《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等要求。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经常性消毒和清洗处理。

  三、人员管理要求

  (一)落实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可疑症状,及时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行就医;如发现员工近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或与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要及时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采取处置措施。出现本地疫情时,根据防控要求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查验健康码,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二)减少人员聚集。出现本地疫情时,鼓励错峰上下班、弹性工作制或居家办公方式。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

  (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人员随身携带口罩,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以及在电梯、会议室等密闭性空间时佩戴。勤洗手、常通风,注重咳嗽礼仪,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或肘臂遮挡口鼻,将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洗手液(或肥皂)彻底清洗双手,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

  (四)强化来访人员管理。出现本地疫情时,根据防控要求加强外来人员健康监测,对所有外来来访人员、工作客户等实行来访信息登记、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落实外来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制度。商务楼宇内的接待间采取一客一消毒措施,每接待一批外来人员、客户均应采取消毒措施。

  (五)加强健康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海报、宣传视频等方式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卫生行为,提升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倡导“一米线”(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咳嗽礼仪、公筷制等良好卫生习惯。

  四、疫情应急处置

  商务楼宇内发现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情况时,楼宇内各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一)启动应急响应。商务楼宇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由涉疫单位和物业公司牵头立即成立工作专班,配合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告知商务楼宇入驻的所有公司或单位配合开展调查、人员管控以及消毒处理等工作。

  (二)开展现场管控。商务楼宇内各单位获知本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等消息时,应第一时间向物业公司报告。物业公司接报后立即实施管控措施,第一时间进行封闭管理,限制人员进出,暂停一切商务、公务、经营等活动。所有在场人员立即佩戴口罩,就地隔离在商务楼宇现场;各单位立即通知所有已下班人员居家隔离等候调查。在未完成核酸检测排查、获得卫生防疫部门许可前,不得离开现场。等候调查期间,减少人员聚集。

  (三)配合人员转运。商务楼宇物业公司、涉疫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迅速将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转运到定点隔离场所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做好相关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后续配合调查动员。

  (四)配合开展流调。配合公安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人员调取商务楼宇相关视频监控、外来来访人员登记等信息资料,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甄别查明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一般接触者。

  (五)配合开展检测。配合相关部门有序开展商务楼宇内人员的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按照风险大小确定检测优先次序。确保检测筛查过程不发生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主动提交楼宇内相关空调结构、下水道、卫生间等污物处置等情况,配合开展环境检测等工作。

  (六)配合人员管控。商务楼宇物业公司、涉疫单位在配合完成密切接触者甄别等工作的同时,做好涉及的重点人群管控工作,落实重点人员的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护等相关措施。

  (七)开展全面消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由物业公司负责组织对商务楼宇大厅、公共场所、各楼层、各单位以及空调系统进行全面专业消杀,滚动消毒。重点做好感染者涉及的办公楼层、办公区域的全面消杀。

  (八)落实心理疏导与舆情管控。商务楼宇各单位应做好员工的心理健康辅导服务,疏导和关爱帮扶困难员工等,促进身体与心理同步康复,做好舆情管理,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维护社会稳定。

  (九)落实封控措施。在配合专业机构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做好商务楼宇的封闭或封控措施。在获得疫情防控部门许可后方可对商务楼宇解除封控,恢复人员进出及正常商务、公务、经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