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体人〔2018〕169号
广东省体育局转发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
开展2018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
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省体育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18〕53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地区、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和要求,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有关工作。
二、按《通知》要求,凡符合条件的集体或个人均可通过推荐或自荐参加评选,并采取网络申报方式。请各地区、各单位(个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在体育总局政府网站在线填写提交《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推荐(自荐)表》,并将该表以及有关推荐情况报送省体育局人保处备案(含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省体育局竞体处、群体处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地区、各单位(协会)评选推荐工作进行大力指导,并待体育总局将参评集体和个人审查结果和相关材料反馈我省时,对其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三、联系方式
1.参评冰雪项目跨界跨季及平昌冬奥会备战项目、第十八届亚运会和东京奥运会备战项目联系人:
省体育局竞体处李端英(02082169392)
2.参评第十三届全运会群众体育项目联系人:
省体育局群体处王莹(02037591081)
3.综合联系人:
省体育局人保处黄瑾(02037591084)
附件: 《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体人字〔2018〕532号)
广东省体育局
2018年11月21日
点击下载附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