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体育行政部门:
为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广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吸引更广泛的青少年参与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体育总局等7部门于2017年联合制定印发了《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结合近期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建设通知如下:
一、 大力发展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地应加强分类指导,对已创建的国家级、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运行良好、积极作为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对多年未开展工作的国家级、省级命名应予以摘牌。
鼓励开展市级俱乐部创建工作,逐步形成国家、省、市科学的梯次结构,并建立动态评估、周期命名、资金扶持等制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统筹设计,系统推进,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快速健康发展。
二、 积极推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能力建设。对现有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要指导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激发活力,提高俱乐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能力,规范、完善服务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 充分发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作用。要积极依托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开展青少年体育技能培训、普及工程,支持俱乐部建立一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队伍,放宽竞赛资格,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赛选拔制度。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明确“鼓励学校与合法合规、安全有保障、服务质量高的第三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各地市体育行政部门应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指导辖区内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进一步加强与各中小学校的合作,积极配合中小学做好校内课后体育服务工作,在培养青少年体育锻炼习惯及运动技能中发挥作用。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广东省体育局
2018年4月3日
友情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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